1.光怪陆离(第2/3页)
“家中被窃走什么?”
“贼人打了个包袱,但不及取走。我兄弟二人听到响声起身,贼人已逃走了。”汉子说着取出一块布条呈上,“这是家父从贼人身上撕下的一块袖布。”
单知县取过看了看,是一条青黑色的袖布,就递给宋慈。宋慈认真看了袖布,抬起眼,碰到单知县等待的目光,但宋慈没说什么。他走到被伤者的身旁,蹲下身,捏了捏伤者身上伤痕,那人立即嗷嗷地叫起来,宋慈便对他说:“你不必叫。”
“痛啊!”那人说。
“你不痛。”宋慈直视那人的眼睛,“我问你,你是昨夜遭的贼?”
“是的。”
“贼人有如此充足的时间,把你打成这样?”
“是的,这伤……”
“是假的。”宋慈说着已经站起来,当堂揭出诡秘。
他说出,这是以榉树罨敷而成的假痕。以榉树枝叶涂抹皮肤,可致青赤,如同殴打之痕。如果剥下树皮放在肌肤之上,以火热熨,便可出现中间黑色,四周青赤,由内向外扩散的痕迹,用水洗也不褪去,几乎如棒伤之痕一模一样。只是殴打之痕,因血液凝聚而变得坚硬。这假造之痕,唯见痕迹,按捏却毫不坚硬。
单知县见宋慈说得如此清楚,如此肯定,自然信了。当即惊堂木一拍,对那个仍躺在门板上的人大喝一声道:“呔!还不起来招认!”
那人翻滚起身,跪下:“青天大人,小人说真话。”
“真话?你还敢说是真话?”
“不不,小人是说,现在要说真话。”
“说!”
原来,这人家中曾经进了贼人是真,但事情不是发生在昨夜,而是半月以前,这人遭了贼人的打也是真的,但挨的并非棍棒。那夜,他听到声响起来时,与贼人撞个照面,那贼人是蒙面壮汉,贼人照准他的左额狠狠两拳,他的左额当即肿起,左眼出血,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当时,他本也想过要来告官,可再想想,贼人什么也没有偷走,纵使告官,只恐官府未必当一回事,这就算了。
说是算了,心里又极不情愿。事隔多日,如今突然想到要来告状,却是因为本县新来的主簿大人声名大振,这人只想新来的主簿准能拿住那贼,何不将伤痕弄得重些,以使官府日后对那窃贼加重刑罚……便是这样,一宗可笑的案事演出来了。他们没有想到,窃贼尚未拿住,自己先遭了审。
这宗案子,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也可谓特定条件下生出的一宗奇案。当下告状人被暂押下大堂之后,单知县蹙了蹙眉,又问宋慈道:“惠父兄,你看,这窃贼是否逮得住?”
“我想,逮得住。”
“困难吗?”
“或许,不困难。”
“那,你……”
“我试试。”
宋慈带上童宫数人出衙而去。
约莫午时,宋慈押着一个汉子回来。这汉子就是窃贼,不用审,什么都招了。这使得全衙上下,对宋慈越发钦佩不已。
午饭后,单知县来到宋慈居室,问是如何逮住他的。
宋慈请单知县坐下,接着说:“这也仰仗于检验。”
“你是说那一小块布条?”
“对。你已知道,那从窃贼身上扯下的一条小布片,那是袖布,那袖布上满是油垢,投入水中,便浮起一层斑斓的油污,由此可推想,窃贼是个屠户。
“午前,我带人出去,一查问,知道了告状人住房附近共有三个屠户,三个屠户中,两个好用右手,一个好用左手,好用左手者可排除。”
“你是说,告状人挨打之处在左额?”
“一般如此。”
“可是用右手者还有两个人呢?”
“两人中有一个是单身汉,也可以排除。”
“为什么?”
“从袖口上扯下的这一小块布,是个补丁,细察那匀秀的线脚,可以想见穿衣人家中有个善用针线的妇人。搜查,果然从这屠户家中得到了那件青衣,虽然破处又被他女人重新缝好,但拆开了,那旧痕与这一角袖布完全吻合。证据确凿,窃贼怎能不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