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斯大林在捷推行联合政府政策(第2/8页)
1945年3月11日,贝奈斯携带政府成员从伦敦出发,3月19日抵达莫斯科。与此同时,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代表也应邀来到莫斯科,根据斯洛伐克共产党[56]和民主党的协议,双方共同组成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代表团参加谈判。[57]作为此次谈判的会议记录员,时任捷共驻贝奈斯伦敦政府代表的拉什托维奇卡在自己的回忆录中比较完整地叙述了谈判过程,此外,捷共国外局领导人科佩茨基和贝奈斯的私人秘书塔波尔斯基也都在各自的回忆录中谈到了会谈情况。总统贝奈斯作为超党派代表不参加谈判,而去同苏联领导人就捷苏关系和战后合作问题进行会谈。3月22日,捷克斯洛伐克反法西斯抵抗运动各政治力量之间的谈判在捷驻苏联大使馆举行,参加谈判的各党派有: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国家社会党、天主教人民党、社会民主党、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斯洛伐克共产党和民主党)。会议共进行了一个多星期,主要议程有两项,一是讨论政府纲领,二是决定第一届民族阵线政府的组成。
经询问各政党均未准备政府纲领草案后,哥特瓦尔德向与会代表提交了由捷共起草的政府纲领草案。草案共16章,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第六章关于捷克同斯洛伐克民族之间的关系上。原文表述为:“建立在各团体和地区民族委员会基础上的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政府不仅把其看作是斯洛伐克民族自治区的合法代表,也是斯洛伐克领土上国家政权的代表(司法权、执政权和执行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在同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和作为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执行机关的斯洛伐克民族执行委员会密切协调的基础上解决共同的国家事务。”恰恰是这一表述方式引起国家社会党代表斯兰斯基、人民党(天主教)代表加拉和社会民主党右翼代表迈耶尔的坚决反对。加拉说:“政府不能承担属于选举出来的未来民族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斯兰斯基立即支持加拉说:“我现在要说,这种说法无法使我们信服,我们之间没有统一,这不是基于现今斯洛伐克形势的看法,而是把目前的结构以某种形式常态化了。”哥特瓦尔德反驳说:“是斯洛伐克人民想要这样,请不要忘记这一点。”斯兰斯基回答说:“如果斯洛伐克人民同捷克人民能达成协议的话,不排除把目前的形势最终常态化的可能,但是,我们不能承担为时尚早的责任。……解决未来国家联合形式的问题不能只由斯洛伐克人说,还要听捷克人的意见。”科佩茨基坚决支持斯洛伐克人民的意见,他说:“政府应该清楚地声明放弃‘捷克斯洛伐克民族’这一错误概念,斯洛伐克是个民族,而不只是文化上别具一格的人民”,“每个民族都应该成为自己土地的主人。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声明自己是斯洛伐克地区政权的唯一代表”。争论的实质在于捷克地区的中央集权主义同斯洛伐克民族主义之争。二战期间,斯洛伐克在德国的庇护下获得独立地位,他们追求的目标是联邦制的共和国,不想恢复到慕尼黑之前的状态。在争论过程中,捷克地区各政党代表(捷共除外)以退场相威胁,谈判有破裂的危险。在这个时候,很有可能贝奈斯对国家社会党人做了说服工作,最后采取了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的表述方式,即“新捷克斯洛伐克政府着力以法律解决捷克民族和斯洛伐克民族之间的关系,确定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作为斯洛伐克人民的政权机关(拥有司法权、执政权和执行权),由捷克民族和斯洛伐克民族选举出的司法代表解决中央机关和斯洛伐克机关之间权限划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