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第9/11页)
通过一系列严厉措施预算赤字逐季减少:1922年7~9月收入为14200万金卢布,而开支为26200万,10~12月收入为17800万,开支为20900万,1923年1~3月收入为23600万,开支为24300万。[67]然而,这并没有解决苏维埃纸币的稳定问题,因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继续上涨。
为取消数量巨大的纸币,1921年11月3日根据人民委员会指令决定发行新版货币。指令称,由于实行新经济政策有必要改组货币流通体系,为居民和工商业周转提供较为正常的经济核算基础和简化货币计算。为此宣布发行1922年版的货币,1个新卢布等于1万旧卢布,新旧卢布同时流通。此外,人民委员会决定严格限制1922年按黄金计算的纸币数量。这些措施,保证了卢布汇率的逐步改善。1921年12月28日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经济工作的指令,指示财政人民委员部“全力以赴尽快减少并进而停止发行纸币,恢复以金本位为基础的正常的货币流通。应当坚持不懈、毫不因循拖拉地以税收代替纸币发行。”[68]
币制改革的基本做法是,一方面继续保留由财政人民委员部发行的苏维埃纸币,同时由国家银行发行价值10卢布的银行券切尔文。运行一段时间后,再由财政人民委员部发行小于10卢布的国库券,包括银币和铜币,最后停止苏维埃纸币的流通。实行两种币制并存的办法,是为了用大量发行不断贬值的苏维埃纸币去弥补财政赤字,同时保持同黄金挂钩的切尔文的稳定,逐步用切尔文取代苏维埃纸币。
1922年10月11日人民委员会决定授权国家银行发行银行券,即切尔文,用黄金和外汇保证,法定1切尔文兑换7.742克黄金。可以用切尔文按照稳定的汇率自由兑换美元、英镑以及其他外币。1922年11月27日开始发行。在一年半时间里切尔文同苏维埃纸币并存。
1923年1月9日财政人民委员部的工作报告中指出:银行券(切尔文)“……在交易所的开价几乎同英国的英镑处于同样的水平……它很快就会在国家的经济中占重大的地位,其基本任务是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坚决决定无论如何不能把银行券用于预算目的,用来弥补预算赤字”。[69]
1923年2月15日财政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会确定并通过人民委员会实施关于外汇业务的法令,除在国外的企业,禁止以外汇支付,同时禁止以沙皇时期铸造的金币支付。这些措施是防止影响银行券(切尔文)的信誉。
1923年2月1日国家银行发行193万切尔文(1930万金卢布),以信贷的形式供托拉斯和辛迪加恢复国营工业的固定资本和周转资本之用。国营工业利用新货币按照金卢布来计算价格以及其他生产因素。为了把切尔文推广到国内商品周转中,财政人民委员部责成国家银行确定切尔文对苏维埃纸币的牌价,每日公布。但国家银行不进行苏维埃纸币兑换切尔文的业务,以保持两种货币同时并存。银行也不进行切尔文兑换黄金的业务,虽然切尔文上面标有含金量。
1924年1月财政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会给俄共中央的报告中说:“(苏维埃纸币的)发行于2月中旬结束。发行新的国库券用于预算和切尔文的兑换(按1切尔文兑换10卢布国库券的比率)。国库券的发行起初完全通过信贷机构,以后主要通过信贷机构。先发行5卢布面额的,然后是3卢布的,最后为1卢布的。接着国库券后又发行银币:高成色的1卢布和50戈比,低成色的20、15、10戈比。提供的白银数量应当满足银币流通的需要,发挥的作用不小于战前,即达到全部货币流通量的12%~15%。银币的这种发行量目的应是加强对货币改革的信任。”[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