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第2/33页)

开始时,人用来拉车和骑乘的动物是牛,可能还有驯鹿,似乎根本没有想过用马或其他马科动物。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时,耕作务农的人发现,家养的公牛阉割后变得十分温顺,可以套上原来靠人力拉的犁在田里干活;在树木稀少的大草原或冲积平原上,用耕畜拉雪橇最自然不过了。后来,又给雪橇加上了固定的滚筒,从滚筒进步到安装在固定轮轴上的轮子应该不是难事,因为制陶工人已经在使用轮子了。在苏美尔的乌鲁克城出土的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期间的一套石壁画显示了从雪橇到带轮雪橇顺理成章的发展。公元前第三个千年的一幅著名壁画叫作“乌尔的旗帜”,里面有一辆由4匹中亚野驴拉的四轮车,那是战场上国王的乘辇,也是他置放武器的平台,上有斧头、剑和矛。这种车用的由两块木头制成的车轮是从最早的实心车轮进化而来的。我们可以假设,苏美尔人发现用中亚野驴拉车比牛更好——中亚野驴跑得更快,也更有精神。

然而,中亚野驴虽然体型稍大,腿稍长一些,但它毕竟是驴,而小时候养过驴子做宠物的人都知道,这种可爱的动物有很大的缺点。它的犟脾气让主人毫无办法;它的痛点非常高,因此鞭子、马刺和嚼子对它作用不大;它只有后臀部能够承重,因此不能在它的背部前方“控骑”;它只有两种步态——走和跑,走起来比人走得还慢,跑起来飞快,刹不住。驴子的这些特点无论怎么配种都没能改变,所以它和蒙古野驴只能做些粗活儿。作为负重动物,驴子的远途跋涉能力和载货能力都非常有限;作为坐骑,它则是最后的选择。

因此,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时,驯化的马开始从肉用转为拉车之用,这应在意料之中。野生的小马体型各不相同,石器时代的小母马肩部离地才有12个手宽(一手宽等于4英寸),但较大的公马的高度可以超过15个手宽。牧人通过畜牧绵羊、山羊和牛已经掌握了初步的配种技术,用这种技术来改良马的品种自然是顺理成章。然而,改良品种可能不会马上奏效。选择性配种的动物生出的头几代通常体型会变小,所以这样配种生出来的马反而不适合当坐骑,拖曳力更是大大降低。此外,利用马来拉车还有一个过去没有的问题。驴子的拖曳力虽然不大,但使用穿过鼻箍的缰绳很容易控制它,它不会拼命地挣肩轭,因为那样会勒得它不舒服;温顺的公牛只需轻轻一挥鞭子,就会拉着连在它突出的双肩上所套的轭架上的车向前走。但是,要控制活泼得多的马,只能用给它戴嚼子的方法——关于马嚼的最好设计,养马的人至今仍争论不休;马的肩部太窄,轭架套不住,而在颈部套缰绳又会压迫它的气管。过了很久,人才逐渐发现,套马的正确方式是给它戴胸带——这个办法是中国人发明的——或者是给它的脖子套上有软垫的颈圈。在找到正确的方式之前,人驭马套马的方法其实是彼此矛盾的:为了指示它前进的方向,或要它改变速度,勒着马嘴把马头拉得向后仰起,这样很容易使马呼吸困难,步子因之放慢。

因此,上套的马不适合拉沉重的车子,也不适合拉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在欧洲出现的深耕犁。这意味着马拉的车需要尽量轻便,于是双轮车应运而生。历史学家斯图亚特·皮戈特在一篇引人入胜并极具说服力的文章中提到了关于交通工具的古今一同、四海皆准的心理,即快速漂亮的车子能提高车主的社会地位,无疑也能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他认为,从埃及到美索不达米亚,使用带辐条车轮的双轮轻便战车几乎同时突然出现,这是一种“技术的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