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第2/3页)

使我眼花缭乱的不止是各式各样的勋章,还有五颜六色的军服及其代表的意义。上大学时,我的许多同学带回了做军人时的光荣标志——团制服的上衣或军用双排扣短大衣。当过骑兵军官的在穿夜礼服的场合脚上仍然蹬着属于枪骑兵或轻骑兵制服一部分的漆皮靴,靴筒口边镶着一圈摩洛哥革,靴跟有安马刺的小沟。这使我悟到了一个悖论,那就是制服(uniform)并不一致(uniform),每个团的制服都不一样。至于有多不一样,我在桑赫斯特第一次参加集体晚膳时终于见识到了。枪骑兵和轻骑兵穿蓝色和红色的制服;王室禁卫骑兵的制服装饰着成堆的金色丝绦;步兵墨绿色的制服颜色深得发黑;炮兵的裤子紧绷在腿上;近卫兵团士兵的衬衫浆得笔挺;(苏格兰)高地兵团的制服分6种不同图案;(苏格兰)低地兵团士兵穿着格子呢紧身短裤;各郡兵团的步兵制服上衣则镶着黄、白、灰、紫或暗黄皮革的镶边。

我原来以为军队是一个整体,那天晚上我才明白并非如此。不过那时我还不知道,外表不同的制服所代表的内里差别要重要得多。我后来发现,各团确定自我特点靠的就是自己的独特性,而正是这种独特性使它们成为有效的作战团队,使它们的成员赢得了我在周围的人身上所看到的那些奖章和十字勋章。我那些当过兵的朋友最让人喜爱的品质之一是豪爽好结交,彼此之间亲如兄弟;但兄弟之情只到一定程度,对自己的团的忠诚才是他们生命中的试金石。个人之间发生争吵第二天就可以和好,但谁要是对自己的团不敬却会记一辈子。事实上没有人会出此种不逊之言,因为这种行为是对部落价值观的严重冒犯。

我看到的正是部落文化。按照表面的标准来看,20世纪60年代我在桑赫斯特所遇到的退伍军人与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士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上的是同样的中学,有时连大学也上的是同一所;他们热爱自己的家庭;他们和别人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他们也为钱操心。然而在军队里,钱,甚至晋升,都不是终极的或决定性的价值观。军官当然希望晋升,但并不以此作为衡量自己价值的标准。一位将军可能会受人敬佩,但也可能不会。引人敬佩的是他的将军军衔之外的东西,那就是他在同袍中的名声,而名声是他在所属的团这个部落的众目睽睽之下多年来一点点建立起来的。这个部落不仅包括别的军官,也包括士官和普通士兵。“和士兵处不好”是最严厉的批评。一个军官可以头脑灵活、胜任能干、不辞劳苦,但如果他不能赢得同团战友的信任,这些品质就都是白搭。他就不算是部落的一员。

英国陆军的部落文化极为强盛;它有些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世纪现代军队初现雏形的时候;现代军队从各个封建军阀的部队脱胎而来,那些军阀的祖先则是推翻了罗马帝国后开进西欧的侵略大军的成员。不过,从我年轻时到桑赫斯特学院任教开始,在以后的多年间,我在许多其他国家的军队里也看到了同样的部落文化。从参加过阿尔及利亚战争的法国军官身上,我就感受到了部落文化的力量;他们在战争中指挥的穆斯林士兵遵循的是伊斯兰教开疆拓土时期的战士,被称为穆斯林英雄(ghazi)的那些人的传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重建德国的军队,一些德国军官被重新征召入伍;他们曾在俄罗斯的大草原上同苏军作过战,并仍然为他们在极端的艰难困苦中挺了过来而自豪;他们所经历的苦难可以与他们的祖辈在中世纪时期的战争相比,从他们对那段经历的回忆中,部落文化也隐约可见。印度军官的部落感十分强烈,明显的证明是他们坚持把自己称作拉其普特人或多格拉人,是印度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开始之前就征服了印度的那些武士的后代。我在曾在越南、黎巴嫩,或海湾地区服过役的美国军官身上也看到了部落文化的痕迹,他们信奉的勇敢无畏、尽忠职守的行为守则正是他们国家的立国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