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八五章 大婚(中)(第2/3页)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初严格的户籍制度土崩瓦解,不仅是军户名存实亡,负责为官府生产的各种匠户也逃亡一空,这些人到大城市中改名换姓,加入到商业生产的行列中。官营作坊的消失,更使得官府直接征收所需物资,变得困难重重。
这些新出现的经济现象,对官府的各项政策与措施起了巨大的冲击作用,一些旧的常规的做法行不通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新方法——置身于商品经济大潮之中,许多官员深感征收官府各种实物并负责运输,不仅费心劳神,还常常因为各种原因误事受罚,他们希望能借用商人的强大力量,来轻松完成任务。
到了嘉靖末年,商人已经成为掌握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各大城市中的居民,多半以商贾为业,剩下的一半,则是为商人做工的雇佣者,可以说,整个城市经济,都已经被商人们控制了。家拥万资的富商大贾如过江之鲫,家资至百万者才能称为巨富。其他二、三十万,只能称中贾耳。
※※※
几百年后的人们会知道,货币是一种公众的制度,它把原来属于公众的权力授予私人。私人资本积累愈多,它操纵公众生活的权力也越大。尤其是商人们善于和官府以及地方势力打交道,越是富有往往就越有势力,这使得他们不像农民那样可以随意盘剥驱使。
尤其是嘉靖以后,沈默提出的‘以商养士,以士护商’的号召,在这十几年间,已经深入人心,各省的商人们普遍效仿晋商,把赚来的大把银钱,投入到本地的文教事业中,开办学校、资助士子、赞助文会、馈赠文士已经成为常态,经过十几年不懈的努力,使朝廷地方有大片为他们说话的官员、文人……一旦官府催征过猛,诛求无度,赖账不付,马上就有数不清的文人口诛笔伐,危言耸听,骂官府‘捶骨竭髓,以致人人破家,逃死相继’,也会有官员以充满同情的口吻上书,说什么‘数万金之家,无不荡产罄货,因而投河经渎,言之酸鼻刺心,孰非酷吏之流毒哉?’好像一夜之间,商人就要全都破产了一般。
而且老百姓也不站在官府一边,这个年代商人的主流形象,还是疏财好义的儒商模样,他们用极小部分的钱修桥铺路,赈济灾民,就让老百姓念念不忘他们的好……这在后来的轩然大波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因为百姓还远未到觉醒的时刻,对于直接剥削他们的地主乡绅尚且奉为神明,诚心拥护。更不要说剥削手段更隐蔽的商人了……
在这种环境中,官府想不付钱就驱使商人,是万万不可能的。
于是官员们一直想方设法的增加银钱收入。正统元年,东南七省的田赋改折白银纳税,正是代表了官府的这种欲望与政策的变化。不久,田赋外的所有税收,都逐渐以银代物。直到一条鞭法问世,彻底的取消了实物税,只向百姓征收银钱。官府的仓库里,不再堆满了五花八门的实物,取而代之的是白花花的银两。官员们终于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品种更加齐全,数量更加丰富的商品了。
然而官府直接派人去市场,采买名色繁多的货物,显然是极不便利,也不合适的……对于口不言利的士大夫们来说,要跟小民百姓讨价还价,实在是有失身份,也没那个耐心。于是另一种被广为采用的形式出现了,那就是招商买办,即是在官府采买与市场供应之间寻找中间人,官府只与中间人联系,一应所需物资,都由中间人采购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这种中间人便被称为‘买办’,一般都是资财富厚的大商人,采买的范围更是林林总总、包罗万象,从粮食到被服、从笔墨到木炭,只要是官府所需,尽数可以拿来招商。
中标的买办商人,可以得到一张由户部签发的保证票,在将指定物资运至指定地点后凭票兑现。然而官府的信誉早已破产多时,商人们担心完成差事后会一无所获,因此在官府的招徕下踯躅不前。他们提出,希望官府能将钱先行存入汇联号或日昇隆,如果答应的话,他们可以同样存入一笔保证金。到时候完成差事,凭票提钱。若是逾期,甘愿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