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论诸葛亮的法家思想(第4/6页)

三、诸葛亮法家思想的伟大实践

诸葛亮自公元207年登上政治舞台后,在建立和巩固蜀汉政权中,使其法家思想得到了伟大实践,极力推行了统一祖国的法家政治路线,其成果辉煌。公元2o8年,他亲赴紫桑,说服孙权,孙刘联兵,以少胜多,赤壁一战,击败曹操。尔后助刘备趁胜“跨有荆益,保其岩阻”。公元221年使刘备正式建立蜀汉政权,与曹魏、孙吴鼎足抗衡。刘备死后,他“两和诸戒,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务农植谷,闭关息民”。“七擒七纵’孟获,平定南中。“军资所出,国民富绕”。“冶戒讲武,以侯大举”。自公元227年始,“奖串三军,兴师北上,五出祁山,八年伐魏。终因主客观原因所限,未能达到“北定中原”的总目标,

公元234年病发五丈原军中。“出归未捷身先死”,但他顺应历史潮流,在其法家思想的实践上,为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安宁、社会生产发展,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l、 “内修政理”,以法治蜀。

诸葛亮在治蜀方针上采取了先秦法家“法住而国治”的思想。化为了革除刘焉父于推行儒家仁政而造成“文法羁糜互相承事,穗政不单,威刑太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答法正书》)的混乱状况,坚持“以法治蜀”的鲜明立场。“刑法峻惠”,严加抑制豪强兼并割据势力。当时法正劝诸葛亮应“缓刑驰禁”。诸葛亮严正回答,并明确宣布:“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思;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主要,于斯面薯”《答法正书》。有人讽刺他吝惜敖罪,他说:“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治理国家要用“以刑德治臣”。因而在北伐中,蒋瑰认为正在用人,劝请葛亮不宜斩马谩,诸葛亮在《论斩马谩》中说:“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用讨贼邪?”此说明诸葛把法治与统一紧密联系在一起,要实现统一,必须“以法治蜀”,“内修政理”。因此,他在政治上“刑不择贵”,组织上“务在举贤’;轻济上推行屯田,“务农植”,盐铁官营,他从各方面整顿法纪,革新政治,抑制豪强,有效地加强了蜀汉中央集权统治秩序。

2、

“科教严明,赏罚必信”。诸葛亮在《赏罚》中说:“禁令刑罚,所以成心”,“赏以兴功,罚以禁奸”。他认为法令刑罚是治国的重要工具,可震慑人心,劝善规恶。他说:“经常之法,

规矩之要”。如何掌握和发挥这一工兵作用,诸葛亮主张“有忠于国”(《与群下策》)反对“竖私枉公”(《兵要》)。他认为“赏罚不明,教令不常,

以私为公”,“人有二心,其国家危殆”(《赏罚》),影响到国家的存亡。所以,诸葛亮在治政洽导中,‘开诫心,布公遭,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劲必戴”(《诸葛亮传》),并建议刘禅要“陟罚撼否,不宜异同”,“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出也”《前出师表》。他“赏不逾时”,“刑不阿贵”。萱恢出使东吴有功,回国后“未满三日,辟为丞相府属,迂巴郡太守”

《萱恢传》。甫将军李严受刘备托孤之重,诸葛亮发现他两面三刀,破坏了北伐,即上表贬黜。他在《赏罚》中明确说:“赏罚不避怨仇,则齐桓褥省仲之力。诛罚不避亲戚,则周公有杀弟之名”。这是他对先秦法家“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3、

“以法治果”、“以武为计”,“以威武为政”。诸葛亮认为法治路线决定军队的一切,他在《整师》中悦:“若赏罚不明,法令不信,全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之师无叠于用”。他在《兵要》中说:“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以败;玉,,之兵,有能之将,不可以胜”。说明将帅的作用依赖于兵,更依赖于法。所以他在《论斩马谩》中强调:“孙、吴所以能胜天下者,用法明也”。阐明以法治军,可以无敌于天下。他在《斩断》中提出:“军法异等,过轻罚重.今不可以犯,犯令者斩”。他在军中“立旌旗以视其目,击全鼓以鸣其目,设斧铖以齐其心,陈教令以同其道,兴赏赐以劝共功,行诛伐以防共伪”。如街亭之失后,因王子有功,立即井迁。马谓有过,斩首示众。并上魏自贮,降职三等。以训职明法。由于他“法令明,赏罚信”。坚持法家路线,“以法治导’,“士卒用命,赴险而不顾”,故蜀军“赏罚肃而号令明”,“戎阵整齐”,“及其兵出入如宾、行寇,刍荛者不猎,如在国中。其用兵也,止如山,进限如风”。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能克敌致胜。他“以法治军”妁军事路线是为其法家统一革新的政治路线服务的。他在孙武:“兵者,围之大事,死生之地,存已之遭”和孙膑:“以兵绳之”的基础上,在《治军》冲明确提出;“治军为政,谓治边境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