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我的文学青年生涯(第10/12页)
作为一个读过些中国历史的人,理智上我对“人情社会”的规矩抱有高度的“同情之理解”,但是在感情上,我却无法经常地勉强自己。我是一个羞涩的人,帮我开了专栏的吴玄,我后来在一次文学会议上见到,我居然没好意思对他表达我的感谢之意。归根结底,也许是成长的背景,让我一直固执地以为有一种“应该”,有一种“清洁”。我纠正不了这个“错觉”。
坚持这种“应该”经常让我与身边的生活产生一点排异。比如虽然“名人荐书”现在已经是再常见不过的现象,我的几本书也都请他人进行过推荐,但我一直觉得推荐应该是一件严肃的事。不止一个朋友请我为其书写推荐语,我读了作品后都极力推卸了,因此得罪了好友,也只好认了。爱惜羽毛、不辜负读者对自己的信任,这一选择似乎不需要经过任何思考。
不料前些天在网上浏览时,看到一则新书的宣传文章,介绍一本马上要出版的历史类书籍。封面上印着李承鹏等四个人推荐,其中一个赫然是我的名字。更为离奇的是,封底还有“我写的”一段推荐语。而事实上,对这本书,这个作者,甚至这个编辑,都一无所知。
我致电这家我很熟悉的著名民营出版机构,问是怎么回事。编辑说张老师,那个推荐语是我写的,我忘了征求您同意了!
我说那赶紧去掉我的名字吧,我不能推荐这本书。编辑很惊讶,说,推荐一本书也不是多大的事儿,张老师您就同意吧,请您推荐,不是说明您在读者心目中有很大影响吗?这是好事啊!我觉得那推荐语写得也不错啊!
我费了好多口舌之后,编辑才相信我是认真的。她说,封面已经印出来了,如果更改,要损失很多钱。经她请求,出版机构的领导同意给我一笔丰厚的推荐费,以换取我不撤掉推荐。
我拒不同意。编辑又找到我的一位好友做我的工作,原来编辑是辽宁人,是我好友的同学的侄女。据说好朋友的同学为这事还专门跑了趟沈阳:
因为小编辑刚刚工作不久,如果让出版社蒙受损失,可能会失去工作。
这位朋友以前很热心地帮过我的忙。他多次打来电话,劝我想开一点。
现在推荐一本书,谁还当成多大的事呢?
但最后,我还是拒绝了朋友的请求,坚持要求出版公司修改了封面。我的处理结果,既得罪了出版公司,又得罪了朋友,还可能使一位小编辑的前途受了影响。许多人听说这件事,都说我做得不对。
我的“心理疾病”确实令我落伍了吗?
因为现在身为清华大学历史专业的博士后,与“学术圈儿”的交往比“文学圈儿”还要多,所以我现在应该算是游离在“文学体制”的边缘,介于文学社会和普通社会之间,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纯文学”范围内,几乎没有人知道我出过《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之类的书。而《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的读者,也很少有人知道我在《当代》上开有专栏:他们很少读文学期刊。“纯文学”和“普通阅读”,几乎井水不犯河水。
作家的阅读大都固定在纯文学范围内,每一次文学圈内的会议,大家带的书,谈论的阅读,大都是最新的外国文学作品。他们的作品,也基本都在严格的“文学艺术”范围之内,致力于艺术质量。
“文学圈”远比“学术圈”更远离普通社会。每一次学术会议,那些专家学者私下交谈的,都是社会热点,大局走向,民心民生,一个个慷慨激昂。而每一次文学会议,朋友们聊的仍然是我最近又在哪本杂志上发了什么东西,哪篇被转载了,哪部作品又被列为“重点扶持”。这些作品,可能“圈外人”永远看不到。或者是某某作协里,谁和谁又打起来了,谁又偷偷把另一个人办公桌上的稿费单冲进厕所了。在某个笔会上,某某和某某划拳,以决定某个女作家今晚睡在哪里……和这个社会密切相关的唯一一点,是探讨如何把小说改编成电视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