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个开得过分的玩笑:魏忠贤(第3/16页)

  借助太监村的优势,他很快打听到了进宫的门路,和专管招收太监的吴公公搭上了线。然后,他揣着家里东拼西凑来的二十几两银子,进京找一个私人净身师,净了身。

  当他躺上了那扇专门用来净身的门板,被人用麻绳紧紧缚住手脚时,他心里也许会掠过一丝悲凉,甚至会泛起一丝悔意,更多的,应该是对周围一切事物蓦然而起的莫名的愤恨和悲怨,虽然他是自愿躺到这里。这种怨恨,在手术师举起屠刀的一刻化为了浓稠的液体,从那时起永远积存在了他的心底。

  去了势,下面插了一根大麦秆,魏四叉着腿在炕上躺了一个月。为了减少小便,净身师成天给他喝臭大麻水,让他拉稀,直接拉在炕上的稻草里,整个屋子恶臭难闻。魏四的运气不错,伤口没有感染,顺利度过危险期。可是家人带来的消息让他一天比一天愁。魏家已经把房子卖了,全家搬进村边的土地庙,然而用这点钱做见面礼,吴公公根本不收。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已经成了全家的投资,不能眼看着半途而废,让他当“无名白”。哥哥魏钊早已分家单过,狠了狠心,把仅有的三亩薄田卖了,让侄子把钱送了来。

  这回吴公公收是收了,能不能进宫,却绝口不提。魏四的伤口好了,只好在京城乞丐们聚集的龙华寺里安身,一等就是四个月。

  这四个月里,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做噩梦。秋去冬来,他连一身御寒的衣服也没有,整天窝在龙华寺偏房里,不敢出去。原来那些梦想不再想了,他现在满心都是后悔。原来虽然吃不饱饭,毕竟还算个正经人家呀,可现在,人不人鬼不鬼。他暗下了一条决心:如果进不了宫,他宁可自杀,也不去当乞丐。

  用家里把女儿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的钱,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腊月十四,魏四终于赶上了那一年最后一次挑选。前三所需要一个倒净桶的人。

  在所有待选的人里,他二十三岁算是最大的,长得魁梧,身手又灵便,成了那一拨二十多个人里唯一入选者。

  消息传来,全家人烧香念佛。这一天,成了魏忠贤和他全家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他的激动,不次于那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高中进士,虽然他只是找到了一份倒马桶的职业。谁又能想到,这个日子后来被人郑重记入历史,作为一桩巨大不祥的开始。

“魏傻子”

  像所有眉飞色舞、唾沫星子乱溅的夸大其词一样,当了太监就能发财致富也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是的,当了太监衣食不愁,每月食米四斗,每年冬夏装各一套,铺盖六年一套。日子过得比在大赵庄时自然是强多了。

  然而,也仅此而已。那些传说中锦衣玉食的太监都是宫中的大太监,最高领袖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及其助手东厂提督太监。稍下一点,是司礼监的各位秉笔、随堂太监,各监、司、局等处的掌印太监,还有在皇帝周围直接照顾皇帝生活的高级太监,然而,这些人在十万太监中总共不过数十人而已。

  这些人位高权重,地位比高级官僚有过之而无不及。

  居于中层的人有数千人,他们在各种内宫岗位上或多或少地掌握着一些权力,比如宫中各种物资的采购呀,出宫办事时的勒索呀,这点权力足够他们捞到相当可观的油水,足以过上普通官僚的生活。可是到了这个金字塔的底座,也就是数万名像魏四这样跟班、抬轿、巡夜、洒扫、看门的太监这一层,所得的好处就仅剩下衣食两项了。甚至有的家里负担重的,为了多赚点钱,还在宫里给宫女当佣人,洗衣烧饭无所不为,被人称为“旋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