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六章 国姓爷来访(第3/8页)

其实这事儿在日本早已有之,早在元和二年(1616年)的八月,幕府就下发命令,要求葡萄牙等天主教国家的商船仅限于停靠在平户和长崎这两个港口,其余的地方一律不准去,同时还发下红头文件,要求诸藩做到“禁止外国商船与商人在领地内互通有无”,也就是严禁外商。

这一般被认为是日本锁国政策的开端。

而在此之后,尽管幕府对天主教的镇压愈发强硬,但考虑到贸易毕竟能赚钱,所以对于天主教国家商船的往来,还是持了一种默认的态度,不过也颁布了不少禁令,比如禁止日本本国商人出洋,禁止雇用天主教国家的国民做航海士,同时,日本人和天主教国家的国民之间的私人接触,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宽永七年(1630年),在限制贸易的基础上,幕府又出台了针对西洋文化输入的《禁书令》。

不过这玩意儿说是禁书,其实讲到底只针对两个人,一个叫利玛窦,一个叫徐光启。

徐光启在利玛窦的帮助下,翻译了包括《几何原本》在内的许多西洋著作,这个我们前面说过了。

在那个年代,日本的知识分子大多通汉学,识汉字,狠一点的还能作汉诗,所以徐光启翻译的那些个西洋作品,很多都流传到了日本,并被日本人广为阅读并且传播。

于是问题就来了,利玛窦是传教士,徐光启又是天主教徒,他们两位搞出来的东西显然是不可能为德川家所接受的,所以在《禁书令》里,专门有明文解释:“欧罗巴人利玛窦等之作品三十二种之书,并邪宗门教化之书。”

意思就是说利玛窦徐光启他们弄得那些书刊,共计32种,都是邪教文化,该禁。

虽然这里面有很多都跟天主教没半毛钱关系,比如《几何原本》,可幕府显然是顾不了那么多了。

宽永十年(1633年),幕府的对外政策被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这年2月28日,幕府规定,除了自己直接签字认同过的商船之外,其余船只一律不准渡海出国,违令者一律按偷渡处理,而偷渡者的下场清一色是斩首。此外,在外海居住的日本人,也一律不许回国,偷偷回国的,也算偷渡,下场也是斩首。而从这一年往前推,近五年内自海外归国的,以及有海外关系的日本人,都要接受调查,并且发誓,以后一辈子都留在日本,绝不出国,不肯发誓的,处刑。

两年后(1635年),幕府不再签字放任何商船出国,也就是说,一切日本船只一切日本人,都不允许踏出国门一步。

换句话讲,其实早在岛原之乱之前,日本就基本上是已经处在了一个锁国的状态之中,现在幕府决定的所谓“锁国”,不过是画龙点睛,在一幅画上添个最后一笔罢了。

宽永十八年(1641年),幕府下令,中断和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往来——除了两个,一个是中国,一个是荷兰。

中国没什么好说的,多年来一衣带水的自家兄弟,既跟洋教毫无瓜葛又是日本最重要的贸易赚钱伙伴,锁谁也不会锁他的。

而荷兰,则是之前就说好了的事儿——之前松平信纲在求他们对原城开炮的那会儿,曾经表示可以在战后让荷兰成为这世上唯一一个拥有和日本做生意资格的西洋国家。

这话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可以搞垄断独占似的,所以荷兰人听了特别高兴,拿炮轰原城轰的特别卖力,仿佛炮弹都不用花钱买一般。

然而,到了后来,他们才明白,这好处根本就没那么容易得,至少不是自己想的那么一回事儿。

荷兰确实是唯一能够跟日本发生贸易往来的西洋国家,这个没错。可这个贸易往来,仅限于一个地方——长崎,原先西洋人云集的平户,现在一律不再允许外国人住了。

而且即便是在长崎,也不是让你荷兰人随便住的,幕府在海上弄出了个人造岛屿,取名出岛,然后定下规矩:所有荷兰人的所有行动,仅限于在这个岛上,不许踏出一步,而日本人也不许进去一步(除非官方奉命),不然一律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