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香消玉殒为谁念(第13/19页)

可见,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时代的丧葬活动中,是很少有随葬品的,清宫档案和发掘实例中也未见记载。直到顺治帝崩逝,清王朝底定中原已20多年了,这种简朴的丧葬习俗才有所改变。

一向风流不羁的顺治帝死后,孝庄文皇后为其举办了隆重的丧礼。尽管仍保持关外火葬的习俗,但在随葬品上却并不吝啬。死后第7天,在乾清宫外举行“小丢纸”,焚烧顺治帝用过的冠袍带履、珍玩器皿。有人这样记载,“十四日焚大行所御冠袍器用珍玩于宫门外……所焚诸宝器,火焰俱五色,有声如爆豆。人言每焚一珠,即有一声,盖不知数万声矣。”不仅如此,顺治帝的梓宫内,尸身周围仍充满了各种珍玩玉器,出殡时,“命八旗官二三品者轮次升柜,与舁者皆言其重”。待过百日后,棺中这些珍宝于景山殡宫内火化掉了。

顺治帝火化后,将其骨殖殓入骨灰罐中,再葬入地宫之中。关于地宫中的随葬品,清孝陵大碑楼中这样记载,“皇考遗命,山陵不崇饰,不藏金玉宝器”。其实,倒不是顺治帝下过这样的简葬遗诏,而是在一个瓷坛子中,也确实无法放置什么金宝玉器。

康熙中叶,玄烨废除了火化和人殉,在丧制上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土葬的实施,为在棺具中附有陪葬品提供了便利和可能。自康熙景陵开始,直到光绪帝崇陵止,清陵中均有不同程度的随葬品存在。

清陵的随葬品不似明陵那样复杂,只是在棺中放置些死者生前用过的珍玩,或日常用品。而尸体周围的随葬品则视其地位高低,随意填充,基本无定制。随葬品的表现形式大体上分为穿戴、含口、塞棺、金井安放、覆盖经被、册宝几种。穿戴和含口前文已经作过叙述,这里不再赘述。

塞棺。对于清陵来讲,就是用随葬品来填补棺缝,于是,大量的珍宝便被倒进棺中,尸身周围塞满随葬宝物。这些宝物在清宫内务府白事档中一般都留有记录。

这些随葬品,其来源一般可分为三类。一类为墓主生前日常所用或珍玩。这部分包括四季衣服、首饰、朝珠、头面、被褥或面料、戒指、如意及各式珍玩。如同治皇后阿鲁特氏棺中就随葬有:珊瑚等各式朝珠、金扁簪等各式首饰、镯子、镏子、甲套等各式佩饰、棉马褂等各种衣物,共计多达100余件。

生前的衣物及大部分可回收的金银制品,本着节俭的原则,宫廷要一律收回,或赏人或熔化重铸。只有一小部分随葬品中,在大、小丢纸及上坟时焚化。如容妃在初上坟时,将“无簪花素钿一顶、石青素缎夹褂一件、绿缎银领袖棉袍一件……”焚化。而乾隆帝死后,其生前华丽昂贵的衣物竟分19次焚化。

另一类随葬品则为宫中主位在大殓时赠送。大殓即将结束,在盖棺前,其生前亲属,无论长幼,均可赠送东西,放入棺中。这些赠品也要记录在档。如孝哲毅皇后在光绪元年二月二十日大殓前,咸丰帝丽皇贵太妃、婉贵妃、祺贵妃、玫贵妃、吉妃、禧妃、寿庄和硕公主;道光帝佳贵妃、成贵妃、彤妃;同治帝瑜妃、珣妃、王晋嫔;光绪帝及各王府主位都纷纷向阿鲁特氏棺中赠送礼品,以表达他们对大行皇后的思念。这些赠送的东西极其简单,一般为荷包、烟壶、玉石坠等小玩意,只是表达心意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1928年7月,乾隆和慈禧的陵寝被盗。关于随葬物品,世间众说纷纭,尤其有一本民间笔记《爱月轩笔记》,将慈禧棺中珍宝记录得神乎其神,煞有介事。不过这份笔记与清官方档案的记录几乎全部不同,在《内务府档·慈禧皇太后殓入及山陵供奉珠宝、玉器账册》中,记录物品大部为朝珠、头饰、玩意,以及各色宝石、珍珠等物,全然没有所谓翡翠白菜、西瓜、甜瓜、荷叶、荷花及各色宝石的水果等物。如此大相径庭,使人们对《爱月轩笔记》的真实性顿生疑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