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卑微的奴仆(第4/6页)
第四个是寇连材案。寇连材是成年后被阉入宫为监的。他于光绪十九年入宫做太监,二十一年到储秀宫慈禧身边当差。光绪二十二年,清廷甲午败讯传来,全国哗然,忧国忧民的寇连材出于爱国的考虑,毅然上疏言政,死谏国事。因其上疏中有规劝太后归政光绪之类的话,捅了慈禧的心窝子,她便大发雷霆之怒,以“犯法干政”“越分擅奏外事”为罪,将其押赴市曹斩首,时年20岁。
第五个是光绪帝和珍妃太监被杀案。光绪帝亲政后,任用康有为、梁启超等实行变法,废除了许多旧的制度,引起了保守派的反对。后来袁世凯出卖了维新派,变法失败,谭嗣同等6人被杀,光绪、珍妃也分别被囚禁起来。这其实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与太监这些奴才们无多大关系。可是,愤怒的慈禧太后不能直接将光绪帝、珍妃处死,却以他们身边的太监为替罪羊。分别将光绪的太监杨瑞珍、杨昌恩、张得明,以及珍妃身边太监戴恩如以“干预国政,搅乱大内,往来串通是非”为名,交内务府大臣,杖责而死。
可见,这些被处死的太监,有的是参与了朝事,有的则纯属受到株连。而清末闻名显赫的二品顶戴大太监李莲英,虽屡有干政之嫌,也曾与外官结交,受贿颇为巨大,却没能受到宫规处罚。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慈禧太后死后,还未过百日,在宫中生活了50多年的李莲英便悄然离开了紫禁城。隆裕太后为感谢他在宫中服役多年,将其以二品休致,带月薪60两钱粮退休养老去了,真是太监中闻所未闻之事。
2.宫女的幸与非幸
在清宫档案中,尚未发现皇帝使用宫女的记载。因此,姑且可以这样定义,后妃们使用的青年女子称为宫女。在清宫,各处使用的宫女总有几百人之多。雍正八年,各处每月宫女260人,乾隆二十六年,各处每月宫女约190人……而到光绪、宣统朝,各处宫女每月只有100余人,随着帝王后妃的日益减少,宫女的使用数量也大为减少了。这也说明,在清宫中,皇帝一般是不使用宫女的,在档案中只记载了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等位下宫女使用额数及待遇情况。那么皇帝宫内使用女仆吗?应该说使用的是些年长的女仆,一般在40—50岁之间,无子女,无牵挂的孀妇,在皇帝宫内负责铺床或其他一些不适合太监干的细活。
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好色帝王使用年轻宫女的可能性,但这些宫女并非宫规额定,应带有随意性。倘内廷主位侍寝时,带来宫女被皇帝看中,也会被皇帝择日召幸或留于宫中侍寝,到那时,宫女的身份就要发生变化了。
宫女的来源
清宫选拔宫女,最早于顺治十八年,规定:“凡内府佐领下,内管领下女子,年至十三,该佐领内管领造册送会计司呈堂会奏,交总管太监请旨阅看。”即内务府满洲上三旗下校尉、厩丁、披甲人、护军、苏拉、匠役、闲散人、笔帖氏、领催、库吏、铁匠等包衣之女,俱应入内选拔。
宫女选拔时,不仅要求身体健康,身上没有疮味,没有残疾,而且还有年龄要求,十三四岁为最佳,因为这时的女孩子尚未成熟,后宫主位调教起来比较方便。
奇怪的是,有时选拔宫女的时候,皇帝要亲自验看,“人齐,内监捧牌入宫门告,皇帝亲览焉。”又不是大选秀女,为皇帝选后妃,仅是为后妃选挑那些役使的宫女,皇帝为什么要亲自验看呢?恐怕好色的皇帝也是别有图谋。
宫女的生存环境
太监在后宫之中并不承应宫内事务。比如传官房,侍候穿衣、洗澡等,都由宫女负责。所以,后宫之中,不同等级的嫔御,会有人数不等的宫女承应侍奉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