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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七章 杀少正卯(第2/4页)

“点,你说说。”孔子点名要曾皙发言。

“这个,根据去听过少正卯讲课的老师和同学的反应,少正卯的课讲得很好,不仅有知识,而且能和现实结合,批评时政的内容很多,大家有共鸣。我们几个老师可能都没有这个水平,老师您讲得好,但是您现在的身份恐怕也不能批评时政了。总之吧,很难。”曾皙比较悲观,也提不出什么办法来。

其余的人先后也发了言,也提了些建议,譬如孔子今后多点时间来讲课,譬如孔子也搞点免费讲座等等,还有的建议采取把学生中带头去听少正卯讲课的学生开除等等惩罚性措施。

建议提了不少,可是有用的一条也没有。要么就是可操作性太差,要么就是适得其反,把学生逼到少正卯那里去。

“子路,你呢?”孔子问子路。

“我,我想去听听少正卯讲课。”子路说。内心里,他倒没有觉得少正卯的出现是个什么坏事。

孔子没有再说话了,他的脸色非常难看。不过,他已经下了决心。

在孔子从夹谷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上任司寇第七天,孔子下令捉拿了少正卯,然后以“干扰政务”的罪名在宫门前处死,之后陈尸三天。

孔子怎么有这么大的权力?没办法,司寇就是最高法院院长。

杀了少正卯,少正卯的学校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孔子杀少正卯的消息传到孔子的学校,听说的人都沉默不语,看见孔子都低下头急忙走开。学生们是惭愧?是恐惧?还是敢怒不敢言?

这个时候,只有一个人敢于质问孔子,谁?子路。

“老师,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老师刚当上司寇,怎么就杀了他?”子路问,他想不通老师为什么要这样做?

“子路啊,这些真不是你能够理解的。我告诉你为什么要杀少正卯,有五种人是必须要杀,比强盗小偷更该杀的。第一种人分得清事理,但是内心险恶;第二种人说话虚伪,但是很有辩才;第三种人行为邪僻,但是坚定不移;第四种人志向愚陋,但是知识广博;第五种人行为不正,但是表面好施恩泽。这五种人都有懂得思辨、知识渊博、聪明通达的好名声,但是实际上不是这样。如果让他们大行虚伪的一套,招摇撞骗,他们的智慧能够感染群众,强大的势力能够独立于世,这是奸人中的枭雄,不能不杀。凡是这五种人中的一种,都应该杀,而少正卯兼有五种罪行,所以先杀了他。

“当年商汤杀蠋沐,姜太公杀潘址,管仲杀史附里,子产杀邓析,这四个人不能不杀。杀他们的理由并不是他们白天做强盗晚上当小偷,而是他们是倾覆国家的败类。当然,这样的做法会让君子怀疑,让蠢货疑惑。诗中写道:‘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诗·邶风·柏舟》)就是这个意思。”

孔子说了一大通,子路默默无语地走开了。

这一段见于《说苑》。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于东观之下,门人闻之,趋而进,至者不言,其意皆一也。子贡后至,趋而进,曰:“夫少正卯者,鲁国之闻人矣!夫子始为政,何以先诛之?”孔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夫王者之诛有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辨而险;二曰言伪而辩;三曰行辟而坚;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皆有辨知聪达之名,而非其真也。苟行以伪,则其知足以移众,强足以独立,此奸人之雄也,不可不诛。夫有五者之一,则不免于诛。今少正卯兼之,是以先诛之也。昔者汤诛蠋沐,太公诛潘址,管仲诛史附里,子产诛邓析,此五子未有不诛也。所谓诛之者,非为其昼则功盗,暮则穿窬也,皆倾覆之徒也!此固君子之所疑,愚者之所惑也。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此之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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