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第2/2页)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错了案情而杀了人,就自己拘禁起来判处自己死刑。文公说:“官职有贵有贱,刑罚有轻有重。下属官吏有罪过,不是你的罪过。”李离说:“我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官位交给下属;我接受的俸禄多,不曾分给下属好处。现在听错了话杀了人,却把罪过推给下属,我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他辞谢文公,不接受赦免令。文公说:“你如果自认为有罪过,那我也有罪过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规定,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死人就要自己偿命。您认为我能明察秋毫,判决疑案,所以派我任法官。如今听错了案情而杀人,应当判处死刑。”于是不肯接受命令,用剑自杀而死。

太史公说:孙叔敖说一句话,郢都的市场就恢复原状。子产病死,郑国百姓放声大哭。公仪先生看到好的布料就把妻子赶走。石奢放走父亲就自杀而死,楚昭王的名望得以树立。李离错杀了人而用剑自杀,晋文公因此整肃了国家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