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 第三章(第3/9页)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垂,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遗。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敌国,汉奸罪名成立,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还押回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

她默默地走,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无尽。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来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远……

掌声欢呼微闻,重门深锁,戛然而止。

忽地怀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绿笼罩着城墙,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樱桃……拥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楼阁朱栏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丽的北京城。

她翻来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过得到明年吗?

不可思议。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失去翅膀,不但飞不了,而且丑下去。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眼窝深陷,上门牙脱落了一只,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皙,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显得宽大。强烈地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还好像见到一个类似宇野骏吉的战犯被押送过去,各人都得到报应。

看不真切,稍纵即逝。战犯全卑微地低着头。他?

芳子捧着碗,呼噜呼噜地吃着面条,发出诙谐的声音。

她跷起腿,歪着坐,人像摊烂泥。

吃到最后一口,连汤汁也干掉,大大地打一个饱嗝。

肚子填饱了,她便给自己打了一支吗啡针。仰天长叹:

“呀——”

她陶醉在这温饱满足中。个人同国家一样,真正遭到失败了,才真正地无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后,常为她流泪难过。女人虽爱吵闹,脾气粗暴,而且杀害丈夫案件之多,简直令人吃惊,但她们本性还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处决,完全因为男人!

“我讨厌男人!”芳子对自己一笑。

见到她们在哭,不以为然地:

“哭什么?一个人应该笑嘻嘻地过日子。欢乐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烦死了。”

她自傍身的钱包中掏出一大沓金圆券,向狱吏换来一个小小的邮票:

“二万五?”

“不,”他道,“三万。”

也罢,三万元换了邮票。她埋首写一封信。纸也很贵,在牢房中,什么也贵,她惟有把字体挤得密密麻麻。

信是写给一个男人——她终于原谅了他。

一开始:

父亲大人:

新年好!

哦父亲大人。

七岁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岁之后的养父,叫她一生改变了——谁知道呢?也许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变了。

前尘快尽,想也无益。

芳子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

我时日无多了。简直是秋风过后的枯草残花,但我还是一朵盛开过的花!一个人曾经有利用价值多好!

这小小的牢房没风雨,是安全的乐园,人人不劳而得食,聪明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