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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蒙田(第2/3页)

后来,他在军队中当兵,还在法院工作过一段时间。38岁时,他的父亲离开人世,于是,他辞退了所有的外界活动,把余下的21年(除去几次违心地短期涉入政治)都用在他的马匹、狗和书之上,而且都有所研究。

蒙田可以称为划时代的人物,不过同样有几个弱点。他从没有彻底摆脱某些感情和礼仪,这个鱼贩的孙子认为那才是真正绅士风度的一部分。直到晚年的时候,他还一直声称,他不是真正的作家,只是个乡村绅士——一个在冬天无事可做的时候,会草草记下一些略有哲学内容的杂乱思想的绅士。这自然是胡话。如果说有谁把他整个的心、灵魂、美德和罪恶以及一切都献给自己的书,那就是这位能和不朽的达尔塔昂(1)媲美的开朗绅士。

由于心、灵魂、美德和罪恶都属于这个豁达开朗、深有教养和性格宜人的人,他的全部作品要比文学作品更胜一筹,它们已经发展成为明确的生活哲理,它们以常识和实际的日常体面为基础。

蒙田从生到死都是天主教徒,年轻的时候,还是法国天主教贵族联盟的积极成员。这个贵族联盟以把加尔文主义逐出法国为宗旨。

公元1572年8月,教皇格列高里八世欢庆杀死3000名法国新教徒,这是致命的一天,从这以后蒙田永远离开了天主教会。但他事后始终没有加入另外一派,而且继续参加某些重大礼仪,免得旁人饶舌,然而自从圣巴托罗缪之夜惨案以后,他的作品便全都与马尔库斯、奥里利厄斯、爱比克泰德或其他十来个希腊罗马哲学家的著作如出一辙了。有一篇题为《论良知的自由》的文章很值得牢记,他在文章里使用的语气仿佛是古时帕里克利的同代人,而不是法国皇后凯瑟琳·德·美第奇的仆臣,他还以背教者朱利安为例,阐释真正宽容的政治家应该取得的成绩。

文章很短,充其量才5页,你可以在第二册的第十九章中读到。

蒙田

蒙田已经看腻了众多顽固不化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提倡的绝对自由,这种自由(在当时条件中)只会激起新内战的爆发。但是只要条件允许,那些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睡觉时不再把匕首和手枪放在枕头下面了,开明的政府就应该尽量避免干预别人的思想,应该允许全部臣民依照最能使自己灵魂获得幸福的方式忠爱上帝。

蒙田既不是唯一也不是第一个提出这种想法或大胆公之于众的法园人。早在公元1560年,凯瑟琳·德·美第奇的前大臣麦克尔·德·豪皮塔尔和好几个意大利大学的毕业生(这个还因此被怀疑是受了再洗礼教的影响)就曾经说过,对异教徒只应该用文字来讨伐。他的令人震撼的观点是:良知有自己的本来面目,不是靠武力强制改变的。两年以后,他促成了《皇家宽容法》的诞生,该法使胡格诺教派(即加尔文派)有权召开自己的会议,举行宗教会议讨论本教派的事务,貌似是一个自由独立的教派,而不仅仅是寄人篱下的小派别。

巴黎律师让·保丹是个令人尊敬的市民(他捍卫人们拥有私有财产的权利,反对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表达的共产倾向),他的观点也是这样,反对国王有权运用武力强迫臣民进这个或那个教堂。

大臣们的演讲和政治哲学家的论文极少受人追捧,不过呢,在以智慧之士座谈会的名义下聚在一起的文明人士中,蒙田的作品却得以被阅读、翻译和讨论,这些文明人士互相交换有益的看法,并且持续300多年。

蒙田的业余身份和他只为一己之乐而写作的说法,使他拥有了一大批读者。不然人们绝不会购买(或借阅)一本被官方列为“哲学”的书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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