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道德的困境(第2/13页)
由于日本人的这种人生观,西方人很难看懂日本的民间神话、小说和戏剧,除非加以改写,像我们常做的那样,以求符合我们对性格一贯及善恶相斗的要求。但是,日本人不这样看。他们的评论则是围绕主人公陷入“义理与人情”、“忠与孝”、“义理与义务”的矛盾。主人公的失败是因为溺于人情而忽视了“义理”的义务,或者是因为忠孝不能两全。他迫于“义理”而不能遵行正义,迫于义理而牺牲家庭。这些矛盾仍然是具有约束力的两种义务之间的矛盾。两者都是“善”的。对两者的选择犹如债务者该还债时面对多如牛毛的债务,他必须选择先偿还某些债务而暂时不管其他债务。但他还清一笔债务,并不能免除其他债务。
对故事主人公的这种看法,与西方人根本对立。我们认为故事中的主人公之所以是好人,正因为他选择了善的方面,并且与恶的一方进行斗争,如同我们所说的“有德者胜”,结局必须圆满,善者应有善报。日本人则酷爱那种主角,他既拖欠社会的恩,又不能悖于名分,无法调和,只好一死了之。这类故事在许多其他文化中是教人们屈从于残酷的命运,在日本则反而成为启迪主动精神和坚忍意志的题材。主人公在竭尽全力完成其肩负的某种义务时忽视其他义务,但最后又和他们所忽视的“世界”进行清算。
日本真正的民族叙事诗是《四十七士物语》。⑥它在世界文学中的地位虽然不高,却无比强烈地扣动日本人的心弦。每个日本儿童都知道这个故事,不仅知其梗概,而且熟悉其细节。它不断传布、翻印并被拍成电影而广泛流传。四十七士的墓地长期成为著名圣地,成千上万的人前往凭吊致祭,凭吊者留下的名片使墓地周围变成一片白色。
《四十七士物语》主题是以对主君的“义理”为核心。在日本人心目中,它写的是“义理”与“忠”、“义理”与“正义”的冲突(在这类冲突中,当然是“义理”占胜)以及“单纯义理”与“无限义理”之间的冲突。故事发生在1703年封建制度鼎盛时期,按照近代日本人的想象,那时,男儿都是大丈夫,对“义理”绝不含糊,四十七位勇士为“义理”而牺牲一切,包括名声、父亲、妻子、妹妹、正义(“義”),最后以自杀殉“忠”。
当时,各地大名定期觐见幕府将军。幕府任命两位大名主持仪式,浅野侯是其中之一。这两位司仪官都是地方大名,由于不熟悉仪式,不得不向一位身份很高的在幕府中枢任职的大名吉良侯请教。如果浅野侯家最有才智的家臣大石(故事的主角)在身边,是会帮助主君周密安排的,但恰巧他返回故乡。浅野不谙世故,没有向那位在幕府中枢的大名赠送重礼。另一位大名的家臣则通晓世故,在向吉良请教时不惜重金赠礼。于是,吉良侯就不屑于指教浅野,故意让他在举行仪式时穿上完全违反仪式的服装。举行仪式时,浅野侯按照吉良指示穿戴,发现自己受到侮辱,就拔刀而起,砍伤了吉良的前额,后被众人拉开。从“对名分的义理”来说,他因受辱而向吉良复仇是一种德行;但在将军殿上拔刀动武则属不“忠”。浅野侯正当地履行了“对名分的义理”,但却必须按照规定“切腹”自杀,否则就不能说是“忠”。他回到宅邸,换上衣服,做好切腹准备,只等那最有才智、最忠诚的家臣大石回来。两人见面,久久定睛凝视告别,浅野侯早已如式端坐,乃以刀刺腹,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死后,没有一位亲属愿意继承这位已故主君的家业,因为他不忠于幕府、受到谴责。浅野的封地被没收,家臣也成了无主的浪人。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