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战争中的日本人(第7/9页)

日本这种关于兵员消耗理论的最极端的表现就是他们的不投降主义。⑯西方任何军队在尽了最大的努力而面临寡不敌众、毫无希望时便向敌军投降。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光荣的军人,而且根据国际协议,将通知本国,使其家属知道他们活着。无论是作为一个军人或平民,或在他自己的家庭中,他们都不会因此而受辱。然而,日本人对此则不同。荣誉就是战斗到死。在绝望的情况下,日本士兵应当用最后一颗手榴弹进行自杀,或者赤手空拳冲入敌阵、进行集体自杀式的进攻,但绝不应投降。万一受伤后丧失知觉而当了俘虏,他就会感到“回国后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他丧失了名誉,对于从前的生活来说,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当然,日本军队有上述内容的命令,但在前线却显然用不着对此进行特殊的正式教育。日军忠实实践这条军纪,以至在北缅会战中,被俘与战死者的比例为142比17, 166,也就是1比120。而且,这142名被俘者中,除少数以外,在被俘时都已负伤或已昏迷。一个人单独或两三个人一起来“投降”的就更少了。在西方国家的军队中,阵亡者如果达到全军兵力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时,该部队罕有不停止抵抗的。投降者和阵亡者的比率大约是4比1。而在霍兰迪亚(Hollandia)⑰,日军第一次大规模投降,其比率为1比5,这与北缅的1比120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所以,对日本人来讲,那些成了战俘的美国人,光是投降这件事就够可耻的了。即使没有受伤、疟疾、赤痢等等,也已经是个“废物”而被排除在“完好的人”的范畴之外。许多美国人都曾谈到,在俘虏营里,美国人发笑该是多么危险,又是如何刺激了日军看守。在日本人看来,当了战俘就已经是奇耻大辱,美国人却居然不懂得,这对他们来讲,简直无法忍受。在美国战俘必须服从的命令中,有许多是日本军官要求俘虏营的看守们也必须遵守的。急行军或是乘坐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运输船转移,对日本兵说来已成家常便饭。有些美国人还说,日本哨兵反复地严格要求他们隐瞒自己的违章行为,而最大的犯罪则是公开违抗。在俘虏营,战俘白天外出筑路或上工厂做工时,禁止从外边带回食物,但这个规定常常是一纸空文。因为只要把水果、蔬菜包起来就行。但是,如果被发现,那就是猖狂的犯罪,就意味着美国人蔑视哨兵的权威。公然向权威挑战,哪怕是一句“顶嘴的话”,也要受到严厉惩罚。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日本人也严禁顶嘴,在军队中,对顶嘴一定要严惩。俘虏营中确实存在许多暴行和虐待。我们把作为文化习惯结果的行为和暴虐行为加以区分,并不是对暴虐行为加以宽宥。

特别是在开战初期,日军士兵确信敌军将虐待并杀掉一切战俘,因而更加以投降为耻。有一个谣言在日本各地广为流传,说美军用坦克碾死了瓜岛上的俘虏。有些日军士兵打算投降,但我军很怀疑,因审慎而将其杀害,而这种怀疑常常并不是没有道理。一个除了死亡以外别无其他选择余地的日军士兵,常常以与敌人同归于尽作为自己的骄傲,甚至在被俘后也常常这么干。就像一个日军战俘所说:“既然已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献给胜利的祭坛,如果不是壮烈牺牲那才是奇耻大辱。”这种可能性使我军倍加警惕,这也减少了日军投降的人数。

投降是可耻的,这已深深地烙在日本人的思想深处。这与我们的战争惯例根本不同,而他们则视为理所当然。我们的行为在他们眼里也同样不可理解。有些美国战俘要求把自己的姓名通知本国政府以便家属知道自己还活着,他们大吃一惊,并非常蔑视。巴丹半岛的美军会向他们投降,至少日本一般士兵是想不到的,他们以为美军会像日军一样奋战到底。他们实在无法理解,美国人为什么会丝毫不以被俘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