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因为长得可爱啊(第2/2页)
唯一解除契约的方法就是死亡,哪边死都行。
魔王宅在城堡里不出来,就只能让巴尼尔死一次——当然,本体在地狱的他是不可能在人间被打死的,所谓的死一次即俗称的打掉一条命。
“那么,你愿意答应我的交易吗?”袁满笑问,“虽然按照人类的标准,你吃大亏了,但你不是人类应该不会介意吧。”
“吾辈确实不介意。”巴尼尔挂着同样的微笑,“人类,你的名字。”
“袁满。”
“那么名为袁满的人类哟,吾辈回答了汝那么多问题,也请汝回答吾辈一个问题。”
“请说。”
“按照吾友的说法,汝等才认识很短的时间,为什么汝这么为吾友着想,这已经不能用人类的友情来解释了。”
“你说这个啊——”
“不要想着蒙骗吾,吾辈虽然听不到汝的心声,但辨别人类是否在说谎对吾辈来说并不困难。”
“放心,没想过欺骗你。为什么帮维兹,当然是我想这么做——不过这个理由你肯定不会接受,我就说具体点好了。
首先,最直观的一点,看她可怜。堂堂巫妖,不死者之王啊,混得这么惨,你个恶魔都看不下去,我更看不下去。
其次,我个人有个行事准则,我愿意对善良的人,非人也算抱以最大的善意,维兹小姐很符合这一点。”
“还有吗?应该没说完吧。”巴尼尔追问。
“有,最后一点嘛,就属于很多男性的通病了——长得好看,性格又戳我萌点。”
“咦咦咦咦?”维兹惊呼,“我,我好看吗?”
“好看啊,要颜有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
袁满坦率承认,比三次元美女漂亮多了,这也是所长的隐形福利啊。
“可,可我是巫妖啊。”维兹低下头,看起来有点失落。
“巫妖怎么了?”袁满不以为然。
和以负面情绪为食粮的恶魔以及看不惯不死族的女神不同,袁满基本没什么种族偏见,当年看素晴的时候就很喜欢维兹,比主角团那一众奇葩更喜欢。
穷巫妖什么的不要太戳萌点啊,就跟某个身上挂六斤护身符,本质只剩下穷的吸血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