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GE 01 如果这是游戏,我就要成为它的第一人!(1)(第2/4页)
一提及跟游戏有关的,孙驰的懒散劲就一扫而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狂热玩家,从小就喜爱各种游戏,对游戏的热情比谁都高,对胜负成败的执着也比谁都强烈。就算只给他个少女向的简单恋爱游戏,他也会废寝忘食地打出全部结局,还常常挑战零装备、零道具、最速通关。游戏中的他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和现实中慵懒无为简直判若两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并不是懒惰,完全是兴趣使然。
“死仔,如果你能把你打游戏的热情放在读书上,你现在都成为一代考试王了!考试王和游戏王,是个人都明白谁更光荣吧!可你除了游戏,别的什么都当成空气,连中考都不参加,是不是将来连老婆都懒得娶?!”
的确,孙驰对除游戏以外的东西是极不在乎,但无论如何,他中考还是参加了的。他全科0分其实另有原因,不过他懒得解释,更懒得多听妈妈那些重复的话。百无聊赖的他趁妈妈口沫横飞、闭眼大骂时,果断地抓准机会,唰地一个“龙翔步”晃出屋门,寻找新的网吧继续接受采访去了。
“龙翔步”是翔龙流的关键,是“在敌人攻击你的瞬间,看穿该攻击的范围,同时迅捷地闪到攻击范围之外”的步法。孙驰的躲闪、反击几乎全靠他炉火纯青的龙翔步,即使敌人出招不需1秒,哪怕0.5秒或更短,他也能做到恰好闪过。这不仅需要高速、精确地操作鼠标键盘,还需要强大的反射神经。
孙驰的反射神经不是盖的。他以前频频出入游戏机厅,玩投篮、打地鼠、跳舞毯等运动游戏,也跟人对打赛车、枪战、格斗等街机游戏。他精湛的技术总能成为大家瞩目的焦点。有时他不知节制地连赢,引来一些输得不爽的痞子找他真人格斗,他却总是矫健地闪过痞子们的拳头溜之大吉。他并非打不过,而是懒得打,对他来说,打架打赢对方还不如玩一次夹娃娃来得有趣。
每天的玩耍使他的反射神经日益增强,除了能在网游中如鱼得水,他本人也能使用龙翔步来插队、翘课、躲妈妈。他那喜欢闭眼骂人的妈妈,总是在睁开眼睛后才发现孙驰已经离开了好几分钟了……
孙驰不知该去哪个网吧继续他的访谈,毕竟附近的网吧地点早被妈妈全数摸清,万一再被她抓回家,可要被锁进小黑屋忍受没有网络的煎熬了。他看看时间,心想访谈也该散了,再去网吧意义不大。只要找台电脑,看看后续就行,若顺便再能玩玩《群魔III》就更好不过了。
他寻思要不要去图书馆使用查询电脑上网,或者去证券公司借用那些炒股票的机器。刚要动身,忽然一阵熟悉而震撼的背景音乐,嗡地触动了他的神经。他左右找寻,见不远处的长椅上有个身穿正装,头戴圆边帽的男子,正捧着一台平板电脑玩着《群魔III》。
孙驰暗自盘算,不如向那个路人借电脑一用吧。只要主动上前和他探讨游戏,展现自己《群魔III》第一人的实力,再教他两手以建立友情,岂不就比芝麻开门更好说话?于是他饶有兴致地走过去,刚要搭话,不料那男子率先抬头:“阁下就是孙驰吗?”
孙驰大吃一惊,认识我?!
他看不见男子被帽檐遮住的眼睛,只知道男子鼻梁高挺,嘴角含笑,坐姿自然,看上去很有气质。他寻思许久,想不起自己认识这等气质的人。
“我……如假包换。”
“太好了,能请你露一手翔龙流的操作给我看吗?”
孙驰松了口气,心说,原来这路人也是疯狂玩家,一定是看了网上的照片才认出自己的吧。真是踏破铁鞋无电脑,得来全不费大脑。说不定这路人还知道刚才的采访后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