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蝴蝶效应(第3/4页)
这20个人中,有混子,有学生,有志刚的朋友,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相互之间也并不是很熟。但较为整齐划一的是,这些人全都身穿烟色夹克衫,全都手持型号完全相同的宽背大砍刀。据传,他们穿的夹克衫是从城北的服装批发市场35元一件买来的,而经营服装的人也参与了此次砸场子的行动。可见,当时我市的确还没有黑社会,组织这么一次规模不大的行动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本次砸场子依然在我市的流氓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这是我市的混子们第一次穿上同一款服装集体走上街头恶战,李老棍子活着的时候永远都走在我市流氓界的最前沿,十分莱卡,这不得不服。自从这一战过后,我市的其它大大小小的流氓团伙在打架时也开始统一着装了,紧跟这一潮流。93年以前,我市混子们打架都是有什么穿什么,有什么家伙拿什么,但在93年 -2001年前后,统一着装成为风尚,只要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去斗殴,基本都会给兄弟们着装,2001年以后,有组织的大规模群殴少了很多,而且真正的黑社会,要么不出手,出手就杀人,杀人用不了几个人,更不必着装。
而且还听说,志刚他们全用宽背大砍刀这也是有讲究的,用宽背大砍刀可以对敌人的心理产生极大的震慑,虽然宽背大砍刀的威力远不及黑黑短短外型丑陋的三棱刮刀,但是它又长又亮发着寒光,的确令人心惊胆颤。
志刚在每次恶战前都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那就摘掉眼镜并且扔出去,93年代我市尚无树脂镜片,所有的眼镜都是大玻璃片,恶战时眼镜如果被砸碎极容易刺到眼睛,志刚是个十分具有实战经验的选手,绝对不会让自己的眼睛被碎镜片扎到,所以每打一次架就扔掉一个眼镜。时间久了,志刚经常去的那家浙江人开的眼镜店的老板已经成了我市半个黑社会通,当年二狗不像现在戴隐型眼镜,而是带框架眼镜,去配眼镜时没少听那个老板讲志刚的逸事,可见志刚在那几年里打了多少次架,扔了多少次眼镜。志刚近视近900度,每次打架眼镜扔掉后都分不清眼前谁是谁,总是拿起砍刀乱抡一气,经常误伤友军。
当天晚上,志刚就带着这20多个身着烟色夹克衫、手持大砍刀的人去挨个的砸勾疯子的场子。据说自从他们下了出租车,就引起围观无数。
“你们都别动!”据说在砸每家店的时候,志刚都拿着他那把宽背大砍刀指着已经吓得筛糠的小姐们说。
他们连砸了三家店,只要是能砸的就全砸碎,玻璃和饰物无一完好。
当他们砸到第四家店的时候,终于遇上了勾疯子。
第四家店,是个灯光阴暗且暧昧的发廊,这是我市典型的九十年代初的卖淫场所,挂着理发的牌子行苟且的行当。
“你们都别动!”志刚第一个走进门,还没看清里面是怎么回事儿,推开门就习惯性的喊了一句。
志刚的话刚说到一半,一阵风扑面而来,志刚想伸出手去遮挡已来不及。
“哗啦”,志刚的眼镜碎了,被勾疯子手里攥的烟灰缸砸碎了,这次,志刚根本就没有机会摘下眼镜。“嗷”的一声惨叫,玻璃镜片扎在了志刚的右眼里
当天和勾疯子一起在这个发廊里的还有他的小舅子和其它三个兄弟,各个手持枪刺和刮刀,他们的职业就是看场子的,手边必备凶器。
当志刚被勾疯子砸了一烟灰缸以后,他身后那些统一着装的兄弟们还在习惯性的不断的向前涌,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前面发生了什么事儿。
据说这时勾疯子的实战经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在砸了志刚一烟灰缸过后,随后手持卡簧又捅了志刚大腿一刀,被鲜血糊住了眼的志刚被刺这一刀过后闭着眼抡起手中的宽背大砍刀,劈在了勾疯子的头上。志刚经常在看不清东西的情况下砍人,这一刀还真是砍准了,但是人的头骨是人身上最坚硬的部位,一刀下去,血是见了,但是勾疯子却没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