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纪实风格(第2/2页)
没有想象中的恐怖,监狱人员给她提供了一些档案材料。
在翻查了几十份材料后,林晓玲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犯人都罪大恶极,有些人仅仅是因为一时失手,犯下了难以弥补的罪行。
其中有一个案子最为明显。
在八十年代,有一户普通的人家,这户人家是离婚重组的家庭,母亲带着女儿小红嫁给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也有一个女儿叫做小琴。
一家四口就这么生活在了一起。
可亲疏有别,作为父亲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小琴要照顾些,对小红就疏远些。
有一天,小琴偷拿了父亲放在窗台上的五块钱,父亲没有找到,就怀疑是小红偷了钱,为此在家里大吵了一顿。
小琴害怕,就把钱藏在了小红的枕头下面,被大人发现。
这更加证实了小红偷钱的事实,小红被母亲骂了一顿。
小红知道不是自己做的,她被陷害了,在上学的路上,她找小琴理论,但小琴不承认。
小红气急,拿起路边菜农的扁担朝着小琴砸去,结果失手把小琴给砸死了。
于是,小红进了监狱,坐了十几年的牢,刚进来的时候她才十几岁,现在都快三十了。
这个案子对林晓玲的触动很大,她特意去看了小红,很沉默的一个妇女,不愿意交谈。
回到公寓,林晓玲把手头的笔记捋了捋,整个事件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在她看来,这个案子的起因不是重点,重点是小红刑满释放后,回去怎么面对家人。
这种情况还没有发生,谁也不知道结果,电影就是在一定生活基础上进行虚构。
林晓玲拍这部片子想表达的是理解和包容,那就要想想怎么才能让小红顺利的回家。
“我觉得你演不了犯人,你太年轻,这个角色一定要中年人才行。”林晓玲对室友说道。
“说的也是,这个角色还真不合适。”徐静蕾看了案子,赞同道。
“我给你安排了一个新的角色,监狱里的年轻女警官,你负责陪着犯人回家,帮她适应外边的生活,还要对犯人进行教导,教她怎么样和家人相处。”林晓玲叙说道,“你这个角色起到情节推进的作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整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