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五虎断门刀
在沙漠深处,一个不知名的深谷中,一名绝色的美妇正在华池之中泡澡。她的皮肤比绸缎还要光滑,比汉白玉还要细腻,眼睛就如一泓清泉,荡人心扉。
比乌云还要漆黑的秀发,散落下来,搭在她那可以令任何人血脉喷张的胸膛之上,如象牙般的胴体,结实有力。
只是这般美景,也只能她一个人独自欣赏。
沙漠里,水是比黄金还要珍贵的资源,可是这名绝色美妇却拿来泡澡。显得格外浪费和奢侈。
她喜欢奢侈,也不怕浪费,在沙漠里,她仿佛就是神祇,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知道什么,就知道什么。
一道轻轻的足音,在池水外点点响起。足音很是轻柔,也足够悦耳,纵然不用眼睛去瞧,也可以想象来得人,定然有着曼妙轻盈的体态。
美妇淡淡道:“无容有什么事?”
来的是一位白衣少女,她静静站在那里,就风姿绰约,芳华绝代,足以令任何一个年轻男子拜倒在她的绝世风华之下,可惜现在她蒙着面,让人不知道这副白纱之后,究竟是何等样的美艳。
白衣少女缓缓道:“师父,有人传来了一封信,定要你亲自开启。”
美妇道:“无妨,你念给我听。”
白衣少女迟疑了一下,然后拆开信封,朗声念道:
昔年一别,卿处大漠,吾历中原。本拟无相见之期,未曾想卿悄然而履中土,违背前言。人生在世,唯信而已。卿既失信,吾当践行然诺。且卿年岁颇长,容华驻留益难,不若早赴黄泉,避鹤发鸡皮之苦。
故人李志常
X年X月X日
美妇冷笑道:“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依旧如此胡吹大气,我倒要看看你怎么送我赴黄泉。”
白衣少女心中一震,以往不论是何等强敌前来挑战,师父都只是但笑不言,等来人还没到她面前,就被她玩弄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可是这次居然在她面前故作强横,可见心虚。
不过她本来就万念俱灰,生无可恋,纵使此地被强敌铲平,她至多一死,报答了这些年的恩情罢了。
突然之间少女一声轻哼,却不知这封信,居然无火自燃,化为飞灰。
美妇也正好看见,面色阴晴不定。
这些年,她已经将当年奇遇融会贯通,且将中土域外的武学,取其精华,融为一炉,论武功之高,早就超越当年留下奇遇的那位前辈。
本以为李志常再强,今时今日,她仗着天时地利,也能与他一争长短。可没想到李志常能够将火劲留在信上这么久,这份精准控制真气的能力,早已神乎其神,让她有些惊惧。
转瞬间就穿好衣服,杳然而去。
李志常和石驼静坐在黄沙之上,明月不显,星光灿然,这番美景,壮丽以极。他少于履足大漠,此番见得,如斯美景,也觉悦目。
李志常道:“你已经把清风十三式后面的四式传给高亚男了?”
这句话自然是对着石驼而言,他本来又聋又哑,可是李志常的话他偏偏能听见,就像从心底响起。
他用着竹棒在沙地里回了一个‘是’。
李志常道:“她有志气,有毅力,有天资,确实足为华山派的传人。”
石驼点了点头。
李志常哑然失笑道:“和你聊天确实太繁琐了。”
石驼寂然沉默。
寂静的夜晚中,寂寞悄然而至。这份寂寞还没酝酿的足够浓烈,沙漠里就传来滴答的马蹄声,打破了这份营造好的寂寞。石驼露出戒备的神色,李志常却意态悠闲,浑不以为意。
这世上能给他带来麻烦的的确还有,但在茫茫人海中,却也寥寥无几。
如果有人能让他稍微吃点苦头,他多半不会以为苦恼,反而会有些欣喜。
一共奔来了五匹马,在星光下,李志常看得一清二楚,绝无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