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船上逼婚
上一回说到飞夜猫要拜公孙不灭为师,公孙不灭慌忙闪开,说:“仁兄,你认错人了。”
飞夜猫说:“弟子在江湖上人称夜猫子,也叫飞夜猫,就是在黑夜里,也不会认错认人,何况在白天,绝不会认错师父的。”
“仁兄先请起来。”
“师父收我为弟子了?”
“我说仁兄认错了,就是说在下根本不是什么奇人异士。跟仁兄一样,只是轻功略为快一点而已,其实飞檐走壁,在下还不及仁兄,我怎敢收你为弟子?我们交个朋友还差不多,仁兄看怎样?”
飞夜猫愕然:“我们交个朋友?”
“不错。”
“你不是什么奇人异士?”
“在下怎敢骗仁兄的?”
飞夜猫再次上下打量公孙不灭,在神态上,公孙不灭—表斯文,显然是—位富家子弟模样,没有什么奇异之处,不禁困惑起来:一个富家子弟会有这么好的轻功,不可能!他一定是位奇人异士。问:“你不骗我?”
“仁兄总不会要在下对天发誓吧?”
“我们交个朋友?”
“要是仁兄不弃,在下愿与仁兄交个朋友。不过,在下有三个要求。”
“三个要求?三个什么要求?”
“第一,今后不准行窃,更不可偷窃善良平民百姓的财物。”
“那我今后怎么为生?”
“其实以仁兄的本领,大可以找一份正当的职业为生,又何必干这偷偷摸摸的事?”
“不行,我除了会偷,什么都不会。”
“在下可以介绍仁兄到一户人家当巡更守夜的工作,提防盗贼人户盗窃,这一点,仁兄总可胜任吧?”
飞夜猫听了好笑,我是一个贼,叫我去给人家防贼,那不成了贼捉贼了?要是碰上了以往同道的朋友,那不坏了江湖上的义气?便摇头说:“不行!我一向喜欢个人独来独往,自由自在,不受别人约束,更受不了有钱人家的冤屈气,我不去偷他们的钱财已算好了,还去给他们巡更守夜,不行。”
“那在下可以给仁兄一些银两,开个饭店、酒馆,或者做其他的小本生意,怎样?”
“这更不行,我不懂做生意,开饭店酒馆,遇上了蛮不讲理的奸人恶徒,吃饭喝酒不给钱还是小事,弄得不好还会砸店伤人性命,惹上人命官非就不好办了。”
“那仁兄只有干小偷这一行了?”
“那有什么办法?”
“那么,我们交不成朋友了!”
“不不!你先说其他两个条件。”
“唔,第二条,不准杀人。”
“什么!?杀人?从来只有人要杀我,我没有杀过任何一个人。我行窃以来,别说杀人,连伤人我也没干过。”
“你去偷人家的财物,从没杀害人?”
“是!从没杀害过。”
“你去偷窃,给人家发觉了,也没伤人?”
“没有!给人发觉了我只有逃跑。”
“给人捉住了也没伤人杀人?”
“我自问轻功很好,耳目也灵,一有动静,我就先拔脚跑了,从来没给人捉住过。”
“给人捉住了怎么办?”
“不给人打死,恐怕也给打得终身残废,幸好我从来没给抓过。”
“哦!你没有反抗?”
“你知不知道我盗窃的主要是什么人?”
“什么人?”
“不是贪官污吏,就是土豪劣绅和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家,一般的平民百姓,我从来没有向他们下过手。再说,他们也不值得我夜猫子去做、弄得不好,偷了他们的财物,会弄出人命来。”
“你不杀害人,怎会弄出人命来了?”
“要是我偷了他们钱财,万一这些财物他们是用来救人、医病,或者养活一家老小的,我偷了,那不逼得人家投河上吊吗?所以哪怕我手头上再没有钱,也不会向这些人下手。”
“那么,你偷的都是不义之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