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肥羊

早晨,天刚亮,特达亚要塞面向荒野的唯一出口处,已经等候了不少人。

这些人身上穿着以皮甲为主,都带着武器,且都透着一股子彪悍之气,显然都不是普通人。

敢前往荒野的普通人,不是没有,而是都死了,事实早已证明,荒野并不适合普通人前往。

他们分成不同的小团体,彼此间互相戒备着而站,气氛并不算和睦,因为一旦进入荒野,除了自己所在的小团体外,其他人都是竞争对手。

其中,有着一个四人的小团体,这个小团体三男一女,正是肖恩昨日在旅馆时遇到的那四人。

四人身上都穿着皮甲,即便少女也不例外,紧凑的皮甲,将她的身材完美勾勒出来,让她更显苗条。

周围不少人的目光都望向了她,不过在见到站在她旁边的三人时,却是赶紧收回了眼中的目光,将眼睛望向了别处。

就在昨天,一个有着见习骑士首领的七人寻宝佣兵队覆灭了,而且是几乎毫无反手之力的被覆灭,出手的便是眼前这三人,而他们当时展露出来的实力赫然都是见习骑士。

一个四人团队,居然有三人是见习骑士,这就有点恐怖了,如非必要,没有人愿意去招惹这样的团队。

半个小时后,时间临近早晨八时,便在要塞门面向荒野的城门快要开启时。

啪,啪,啪!

忽然,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由远处走来,听到这个脚步声,几乎所有人,都不由将目光望了过去。

他们这些人,之所以早早来到要塞门前等候,为的便是占据先机。

荒野看似很大,其实不然,真正能活动的范围,其实也就要塞附近几十里范围而已,这个范围以内,早已被要塞清理多次,尸偶很少,即便遇到了,数量也不多,危险性并不高,十分适合他们这些小团队。

而继续往里深入,尸偶的数量便开始逐渐增多,甚至可能出现巫徒级尸偶,自然不是他们这些实力最高才见习骑士的人所能踏足的。

于是,谁先进入荒野便很重要,很多时候,好东西都被前面的人得去了,而在后面的人,则可能一口汤都喝不到。

显然,现在才赶过来的人,无疑会成为最后进入荒野的人,所以,几乎不会有寻宝猎人会选择城门快要开启时才赶过来。

当他们目光望见来人时,却是脸上尽皆露出恍然之色,不少人甚至还露出喜色。

因为来人是一个少年,一个身穿布衣,腰间挂着一把看似精品剑的少年。

“这,这家伙……怎么来了?这家伙不要命了?”

见到来人,四人团队中的少女,眉头、鼻子都皱了起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昨日她在旅馆遇到的那个从家中偷溜出来的贵族少年。

原本,她以为对方来要塞仅仅为了好玩,在这边玩上一阵,便会离开,却不想对方如此大胆,居然想前往荒野。

荒野是什么地方?

那可是尸偶扎堆的地方,居然想进入荒野,而且还是一个人,这不是嫌命长了吗?

“看来还是来早了一点!”

瞥了一眼依旧尚未开启的要塞门,肖恩心中嘀咕道。

昨日,他从旅馆青年那问到了要塞门开启的时间,今天早上,他吃了早餐后不慌不忙地过来,原本他以为此时要塞门已经开启,却不想还是来早了一点。

来早了,自然不可能又回去,所以他索性站到要塞门前,饶有兴趣地打量着眼前的要塞门。

同样是重达几十吨的要塞门,不过与莫阿城的金属门不同,特达亚要塞的门是一整块黑色巨石。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特达亚特要塞门的防御不如莫阿城。

作为要塞门的这种巨石的材质,是一种叫做铁石的特殊石材,虽然被叫做铁石,但事实上,它与铁没有丝毫关系,唯一说得上关系的,大概是与铁一样坚硬,这也是它会被用作要塞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