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我太快乐了!那种痛快的,猛烈的,非凡的快乐。这快乐就像落在我皮肤上的阳光,像溅起的雨水,像是橘子跟玫瑰合体的味道。
他爱我,亨利爱我。我也爱他。我当然爱他。过去的五天是我生命里最快乐的时光。
我在克雷森特广场尽情地倾诉,他侧耳倾听。我说完之后,他把双手枕在头下躺在草地上,闭上了眼睛。我明白,他在认真地思考,他没有感到厌倦。
我之前从没有机会观察他躺下的样子,我趁机仔细观察他那黑色的鬈发,他那柔和的肤色,他嘴唇那讨人喜欢的弧度。我注意到他的嘴上停着一个温柔的微笑,他的咽喉有点苍白,藏在高高的领翼里。他的外衣不是沉闷的客厅蓝,是那种很好看而且耐穿的棕色,他里面穿着白色的衬衫和红色的马甲,它们温柔地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我忽然很渴望把头也靠到那上面。
但我没有那么做,当然不能那么做。
我惊奇于他有两条那么长的腿。其实,任何一个人的腿都比我的长,可是亨利的腿显得尤其长。
他终于又坐直了身体,我急忙跳了起来,好像干了什么非法勾当。其实我心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女人仰慕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有什么不对。这也许是里弗索普太太对我的熏染。也许那并不是件坏事。那天傍晚,朗埃克夫妇如约派马车来接我。最后我穿着心爱的杏黄色平纹细布裙去参加了晚宴。我很高兴能穿着我自己选择的裙子去参加活动,梳着简单的发型,自己打扮自己,简单说来,就是只为了自己满意。塞西尔并不赞成我的装束,但我离开房间的时候感到非常舒服。
我在厅里碰到了里弗索普太太,她正在戴一副长长的黑色缎子手套。
“孩子!”她看到我时颤抖着说,“你要在尼姑庵里待一晚上吗?”
她没能影响我的心情。“我只是和朋友在一起,里弗索普太太。我希望您今晚玩得开心。”
“未必。真的未必。”她一边咕哝着一边慢慢地移步出屋,她越来越倚重拐杖了。
我突然有些冲动,想把她也带去,让她看看那群温柔的朋友。但我没有行动。
我度过了最愉快的一个夜晚。朗埃克一家和他们的朋友让我觉得自己很受欢迎。食物简单,但很好吃。舞会就在那拥挤的客厅里举办,一次只能容下三对搭档起舞。大家相互邀请,但我跟亨利跳舞时感觉像在做梦。他很优雅,很自信,给我讲了一大堆诙谐的评论和私人笑话。
我兴高采烈地回到哈德斯宅邸,即便是那怪异的灰色角落和飞蛾工艺品也不能使其减弱分毫。不用说,里弗索普太太比我回来得还迟。
接下来的四天我也跟亨利、格斯和艾伦在一起度过。我的世界全部倾斜了。他们惊异于我还没有见过附近的乡下风光,就极尽所能带我熟悉那些风景,从比彻恩悬崖到威德姆的多叶巷陌的风光。他们还在河畔的田野里安排了一次野餐。我相信,从那天起,我的记忆里就总是回响起潺潺的流水声,瓢虫的嚓嚓声,以及温暖的落日和欢乐的笑声。
和亨利一起与另一对夫妇在一起的感觉真是又陌生又奇妙——一种全新的感觉。我一有机会就会偷偷地研究格斯和艾伦。她小巧,白皙,活跃,喜爱收集阳伞——每次我见到她,她都打了一把不同的阳伞。他呢,不是那种英俊的男人,他留着一大把姜黄色的胡须,让人印象深刻的黄铜色络腮胡子。但是他体贴,文雅,他们对彼此的欣赏一望便知。我在想亨利和我在彼此的陪伴下过上十年后会是什么样,是否这就是我们的命运。
当亨利为我做向导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个城市似乎也焕然一新了。让我惊奇的是,他竟然了解那么多事情!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感到惊奇,也许是因为他平时总是很谦虚。他会带我到河堰上,让我看看流水,而不是骑着马冲进水里——那是现代生活的精细标志。他给我讲解水闸和运河的作用,我才了解,正是它们使巴斯成为一个旅行和贸易中心,而不仅仅是一个时尚和调情的地方。当我们在一起时,这城市辉煌的建筑仿佛也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