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援兵何在(下)
莫尔斯城堡虽然重要,但是和不朽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对于别人而言,施伯伦早已经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小角色。但是对于道格拉斯,施伯伦就是最好的诱饵。只要看到施伯伦,道格拉斯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追逐。
克拉姆当然知道道格拉斯的实力比施伯伦要强悍的多,但是他不在乎这一点。
施伯伦是死还是活,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
克拉姆王子在乎的只有一点:先利用施伯伦把道格拉斯调离主战场,然后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攻占已经岌岌可危的莫尔斯城堡。
在克拉姆的心目当中,莫尔斯城堡就是一块肥肉,而自己则是急于吞下肥肉的那只饿狼。而道格拉斯,就是一直虽然有点实力却不会对自己构成太大威胁的猫,至于施伯伦嘛,最多算是一条已经死透了的咸鱼。
道格拉斯这只猫,不可能拒绝一条咸鱼的诱惑,何况这条早已经死掉的咸鱼就是专门为他准备的!
一直以来,克拉姆王子都把感激涕零的施伯伦当作是一个死人,而且是那种死去之后散发出腐臭气息的死人。只不过,这个死人还有最后的一点利用价值而已。
“明天你和施伯伦一起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能打败道格拉斯最好,要是不能打败就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这个副官的战争经验和克拉姆一样丰富,在没有真正交战之前,从不奢求必胜。既然这一战主要是为了拖延时间,那就简单多了。
就算不能打败道格拉斯,难道还不能拖延几天时间吗?
“事成之后,那个蠢货应该怎么处理?”
克拉姆王子拿起一方雪白的毛巾,擦干净了手上的水渍,毫不在意的说道:“随便你怎么处理他好了,反正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个蠢货了。一想到他,我就恶心的吃不下饭,我听说他是躲藏在粪坑里才保住了一条狗命,真是恶心透了!”
“我明白了!”
第二日拂晓,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的施伯伦如愿以偿,率领着一支狼兵队伍出发了,同行的还有那个沃尔夫族的副官。
客客气气的打法走施伯伦之后,克拉姆王子全身披挂,来到战斗的最前线。
眼前不远处,就是巍峨耸立的莫尔斯城堡。
薄薄的晨曦当中,古朴、厚实的莫尔斯城堡已经“伤痕累累”。城墙上巨大的方形石砖已经有好几处被撬了下来,露出里边的夯土层。城头上的垛口已经被扒平了好几个,光秃秃的好像掉了几颗门牙的怪兽张口血盆大口。城楼附近的建筑上,早已经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羽箭,还有火焰灼烧过后残留下的焦黑色……
城墙上到处都是深褐色的痕迹,那是鲜血流淌浸泡的缘故。城墙下的护城河已经被填平,只留下一片被踩踏的稀烂的泥泞地带,千百个形态古怪的尸体已经暴露在护城河边,一具具早已经僵硬的尸体似乎还在诉说着对生命的眷恋!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莫尔斯城堡已经饱受战火的蹂躏,表明这座坚固的堡垒已经经历了长时间高烈度的战争。
战争,尤其是这种强度非常高的攻坚战,对于战斗双方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就算是拥兵数万的克拉姆王子,也无力长久的坚持下去。
已经持续了好几天的战斗,让沃尔夫狼族的战兵们疲惫不堪,同时也损失惨重。但是克拉姆王子深深的知道,这种损失是会得到补偿的。
莫尔斯城堡虽然坚固,但是像佩姬公主这样把城门完全堵死绝对是一个错误的战术。
如果易地而处让战争经验丰富的克拉姆王子来守护这个堡垒的话,一定会在城门附近布置一定数量的军队,用来威胁进攻一方。
佩姬公主把所有的物资和军队都收缩进城堡之中,虽然最大程度的利用了城堡本身的防御工事,但这种被动挨打的方式主动不可能持久,而且让敌人可以毫无顾忌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