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非正常庭辩

终于第一次开庭的时间到了。

三个法官席位都出现了黑影,表明本案有三位法官。三名被告各自坐在被告席中。王守:是被李胜派遣出去绑架影后,同时帮助李胜顶罪的高级马仔,作为唯一证人坐在证人席中。听审席和陪审团席是空着,法庭布置了很多摄像机,将法庭除法官位置外的所有一举一动都拍摄下来。

一号法官道:“请一号检控官说明案情。”

越三尺是一号检控官,看了身边的南宫腾飞一眼,站起来道:“20年前……”

最后越三尺道:“至于指控什么罪名我不知道,我只能陈述目前得到的资料。”

三号法官道:“本庭不需要指控罪名,检控官只需要证明三名被告和影后之死有直接有关,并且捋清各种因果关系和每个人的责任。”

一号法官道:“请沈冰、李胜和赵燕三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按照顺序说明自己的情况。请使用麦克风。”

沈冰律师司徒岩将桌子上的无线麦克风移到自己嘴边,边翻看自己的记录资料,边道:“作为沈冰的律师,我否认沈冰和影后之死有直接关系。按照证据证词来说,沈冰要求是,拿到拍摄有影后没穿衣服的原始胶片,没有冲洗过的胶片。由此也说明沈冰并没有打算让胶片流出去。做为一个生意人和一个江湖人,沈冰知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基本道理。所以我认为沈冰和影后之死,没有直接关系。我说完了,谢谢。”

“李胜的辩护律师。”

曹云很佩服司徒岩,司徒岩已经完整的转变了自己的角色,从法制法庭转变为道德法庭。

曹云道:“李胜在本案的作用只是一件工具,并且是无足轻重的工具。沈冰帮李胜挡过一刀,李胜一直感谢沈冰的救命之恩。李胜让王守负责这件事,他本人并没有直接参与影后的绑架过程。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救命恩人要你干坏事的时候,你干不干呢?李胜有两个错,一是错在对救命之恩相当在意,二是讲义气。在本案中,李胜是唯一没有获得利益的被告。我说完了,谢谢。”

赵燕的辩护律师司马落道:“赵燕并不清楚沈冰想对影后做什么,她只是误会影后抢自己男朋友,因为愤怒而配合沈冰。事后赵燕本人非常后悔,在影后的出殡过程的影像资料中可以看出,赵燕哭的险些昏厥,真情流露。所以作为赵燕的律师,我认为赵燕对影后之死,没有什么责任。我说完了。”

一号法官道:“检控官注意,我们已经说明了规则,如果我们认为你们任何一位没有尽职,就会将你们立刻击毙。”

越三尺举手道:“我这边对李胜律师说法有点意见,李胜律师说李胜没有获得利益,实际上李胜获得了沈冰的感谢,稳固了同盟,为他们一起赚钱,成为合作伙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沈冰并没有挟恩以报,李胜律师多次说李胜感恩,事实上在24年前,有一位小弟帮李胜顶罪,出狱之后因为不满李胜给的安家费太少,酒后多说几句,就被李胜派人打断了腿。这是一个感恩的人会做的事吗?另外李胜律师说义气,简直就是笑话,有义气的人会让兄弟帮自己去顶罪吗?”

曹云回答:“检控官常年从事司法行业,应该看过很多例子。比如和朋友外出,朋友和人打架,这时候很多人会选择陪同朋友一起打架,也有不少人选择劝架,唯独没有报警做证人抓朋友的人。根据司法说明,报警,并且作证自己朋友打人,是最正确的做法。我想问检控官,在沈冰提出要求之后,我的当事人应该怎么选择才对呢?”

越三尺回答:“应该劝说沈冰放弃这个念头。”

曹云鼓掌:“可以看出检控官是一位守法者。不过烈焰法庭是不讲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