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其实我还没吃。”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一
我以为我不会醒,我真希望我不会再醒。
可我还是醒了。
除了浑身上下仍残留着被子弹撕碎时的剧痛感,生命并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危险,我甚至都没底气说自己是否真有从鬼门关走一遭。我只是晕厥过去,再次睁眼时,很多熟悉的陌生的面孔拥挤在我模糊的视线中,受宠若惊的同时,我也明白过来,自己还在人间。如果没记错,上次我被这么多人围着是在十一岁的生日晚会上。在我老家,男孩十一岁的生日特别重要,隆重程度仅次于结婚和葬礼。那天我收到了很多礼物,其中最喜欢的是一套《机器猫》漫画,后来,听说那个蓝色胖子改名成了哆啦A梦,但我依然爱它。
首先看到的是离我最近的哭成泪人儿的张雨乔,我真不明白,都三十岁的老姑娘了,泪腺怎么还这么发达啊,当初傅林森住院时她也是这样,哭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就差没有把星城的摩天轮给哭倒了。然后是秦大义跟年叔,不同的一老一少,相同的严肃跟担忧交织的表情,像是便秘了三天。之后再是芳姐,芳姐的微笑以及她和我保持的距离一样让人感到舒适。所有人里就数傅林森最淡定,他站在人群的最后面,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但我看得出他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狠狠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熟人差不多辨认完了,接下来是陌生人。
比如站在我左边床头两个拿着小笔记本的便衣警察,都是我那天在警局见过的。还有一个男人,咦,真眼熟?在哪见过呢?喔,我想起来,是我爸。五年不见,他的意气风发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颓靡的老态倒是添了不少在脸上,之前最被他不耻的啤酒肚和双下巴,也没有放过他——曾经的艺术家气质消失殆尽,他完全是一个臃肿发福的中年男人了。整个房间里就他最尴尬,像初来乍到的转校生,满脸无所适从。
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
还是傅林森最懂我,他挤进人群,把我稍微扶起来一点。我靠着枕头喘息了一会,微微侧头对警察说:“你看我现在这样了,跑不了的,能先给我点私人时间吗?”他们看起来刚当警察没多久,估计是被派来打杂的实习生也说不定,他们面面相觑了几秒,一言不发地出了房间。
年叔和秦大义问候了我几句就走了,见我醒了他们也松了一口气,公司还有好多事情等着处理,说好下次来看我,他们就赶紧告辞了。临走年叔还叫走了泪眼汪汪的小乔,说有紧急任务交给她,最后房间里只剩下了傅林森和我爸。
浑身不能动弹的我殷切地望了傅林森一眼:“给根烟行吗?”真好,事已至此,我又能回到从前的自己了,那个明明恬不知耻地向他提出无理要求还觉得一切都天经地义的自己。
“这里不能抽烟。”他淡淡笑了。
“去他妈的,老子过几天就得蹲监狱了,你能别对我这么残忍吗……”
“不会的。”我爸远远站着,打断我的浮想联翩。因为好半天没开口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深沉地注视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不会坐牢的。我已经给你找了律师,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都给我听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