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能够证明不在作案现场的人逃跑了
一
熊泽辰雄被起诉了,这起强盗杀人案件移交法院进行审判。熊泽被从警察局的拘留所押送到拘禁未决犯的拘押所。
熊泽一直主张自己无罪,但警官和检察官都不相信他的话。
熊泽被捕后,在警察局拘留了二十四小时以后,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法院提出拘留申请,得到拘留十天的许可,后又延长十天,终被起诉。在起诉以前被拘留了二十三天。
在此期间,住在八铺席大小的塑料房子里,每间屋子住五六个人,便器放在屋角,接受警官和检察官的频繁审问。
在这二十三天里,被关在这种非人的恶劣生活环境中,每天受到“是你干的吧”这样的审问,使你陷入好象真是自己干的心理状态中。
一到了监狱,生活设施有所改善。警官对嫌疑犯进行这么长期间的审讯,在先进国家中只有日本这样做。若是自己招认了,不用拘留那么久就被起诉了。
熊泽坚决不招供,结果被拘留最长期限以后才被起诉。他虽然坚决否认犯罪事实,但因有不少证据,警方大概确信他是有罪的。
起诉以后的拘留,权限在法院,从起诉之日起,可以拘留刑事被告人(起诉前叫嫌疑犯)两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每次可以延长一个月。
坐在押送犯人用的微型公共汽车里被移送到拘押所去的被告人,大都怀着一种绝望的心情。漫长的拘押所生活结束以后,又要被送到更加漫长的拘禁的地方去,就象是结核病刚刚治愈,又患上了癌症一样。
押送车的外面,是自由的世界。押送车的窗关闭着,并有金属网,但窗外的情况还可以看到,现在他才体会到,过去象水和空气那样毫不稀罕的自由,是多么宝贵呀!
也不知道被押往哪里去,但肯定不是送往“乘客”希望去的地方。
今天的乘客,除熊泽以外,还有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容看上去很和善,但罪名是强盗强奸。人多的时候,除戴手铐以外,还要链在一起。今天只有两个人就没链起来。两名乘客有两名护卫,但禁止互相谈笑。
众人沉默不语,随车摇晃。道路不够平坦,车子缓缓前行,走走停停。同行的乘客说了声“真想吸烟啊”,护卫狠狠瞪了一眼。道路平坦了,车子象是要抢回耽误的时间,飞速前进。
突然车子激烈震荡,熊泽摔倒在车箱里。车体坏了,玻璃也碎了。熊泽的后背猛撞了一下,呼吸感到困难。出车祸了。’熊泽本能地保护住了身体的重要部位,没有受到重伤。
汽车翻倒了,熊泽被夹在狼藉不堪的椅子当中。另外一名乘客和两名护卫满身是血,呻吟不止。汽油的臭味直呛鼻子。这一切使熊泽想起了电影里发生车祸汽车爆炸的镜头。
熊泽费了好大劲,总算从椅子缝里挣扎着站了起来,腰部感到剧痛。手还在铐着,然而熊泽的手腕是千里抽一的畸形,拇指根部的关节向内侧弯曲着。
一般人戴上手铐,因为有拇指根部的关节(菱形骨)挡着,是脱不下来的。可是熊泽的拇指关节向内侧弯曲,手能够脱出手铐。
刚一戴上手铐,他就发现了这种情况,但他没有声张。他当然不会放弃这一有利条件。但他万万没有料到,利用这种畸形有利条件的机会来得这么快。
他脱掉手铐,从翻到车顶上的撞坏了的车门挤出了半截身子。这时他看清了全部情况,是从对面开来的一辆大型卡车越过了马路中线撞翻了押送车。
不知是超速行驶,还是司机睡着了,微型公共汽车的车体被大型卡车撞成了<形,车的前部被压扁,完全失去了原形。熊泽没有被撞死,可说是一个奇迹。
马路上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群众,人们一看到熊泽,大声喊道:“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