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社区、(非)虚构及电影感
很多人引过格雷厄姆·格林[1]的说法,写作者的前二十年涵盖了其全部经验,余下的岁月则是在观察。他认为写作者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观察世界,一生只有一次。而其整个写作生涯,就是努力用人们共有的“庞大公共世界”,来解说其私人世界。
我曾在领北方朋友立场毛重游我的儿时故地时,讨论过类似的话题。他看着半拆半建的老城区,认为我们之间的区别或许在于经验和知识的获取顺序上。对我而言,确实是经验在前,知识在后的。
八九十年代,人们从弄堂搬进单元楼,逼仄的螺旋式空间变为敞亮的两室一厅,这是一种令人兴奋的居住更新体验。然而很快地,人们又匆忙搬出单元楼,去往更高的公寓,更大的户型。于是小区成了老小区,工人新村成了旧新村,留下来的,多是老人、穷人,以及外来务工的新居民,这构成了旧型社区在新世纪的钢筋水泥,也恰好代表着三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角色:衰败的工人群体,日益庞大的老龄化群体,以及低收入的外来务工群体。他们共生于一处,以迟缓的脚步追赶城市疯狂的发展速度,吞吐着代际内部的消化不良,接受一轮一轮的改造,也等待着随时可能降临的淘汰,这使得旧社区本身所具有的地方性、时代感更加五味杂陈——它属于历史与空间的纠缠,既是连贯的,也是破碎的。它看似沉睡的躯壳里不停歇地涌动着复杂的事件、关系和情绪,而这些无不是基于老子、儿子、房子、票子,基于遍地皆是的生老病死。
我的经验,就在这些老社区里。
我的写作从童年模糊的弄堂、河岸记忆中走出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这个独立于“乡村”和“都市”之外的半新不旧的空间。它来自小城市平民阶层所创造的熟人社会。它的容量是庞大的,存在感却不相符地异常低下。我希望给予它一种真实、细致且平视的呈现,大约就是沈从文告给汪曾祺的“贴着写”。
最初是写一对在马路口给人补衣服修伞的老夫妻,打赌房子不会拆迁的故事(《预言》)。接着写一个小区看门人(《小官》),是当作平民英雄来写的。过了几年发现,去看这个空间内群体生活的凋敝,远比追溯往日的荣光和真善更要紧,便决意再写看门人的故事(《小官的故事》),偷吃狗肉,被年轻人打,去美容店,这时“街道英雄”的反英雄元素已经显现了。此后接连写了二十来个“街道英雄”,有人,有动物,清一色都叫“××的故事”。
比如棋牌室常客(《麻将的故事》),彩票店玩家,比如卖水果(《水果摊故事》),卖菜的(《老菜皮》),做早点的(《阿祥早点铺》),开杂货店的,五金铺的(《阿金的故事》),剃头店的。比如跳广场舞的,协管社区杂务的(《美芬的故事》)。他们大多是下岗再就业或退休工人,离开了单位制的依附,努力营生或浑浑度日。所谓“男保女超”,男的当保安,女的打超市零工,说的就是这一批老居民的生存状况。
再如环卫工人,送牛奶工(《光明的故事》),以及老知青(《春光的故事》),是熟人空间里操持别种语言的特殊角色,他们所拥有的地域文化和气质,比如吃苦耐劳或孤高自傲,不时与外部环境产生互动,有些融入其中,有些仍在适应,但确已归属于本地空间内了。新旧、出入之间的变化关系,十分有趣。
当然我最感兴趣的仍是老年人群体。一来老年人同小孩似的,本身具有相当大的创造性和可能性,二来这也是老龄化社会必将面临的问题。比如务农的老人无处可劳作(《百步一座桥》),扎堆闲聊的和疲于奔命的两厢对比(《老马的故事》),捡垃圾成瘾(《阿明的故事》),病痛中的忏悔与冒险(《偷桃换李记》),等等。其中涉及到的养老、代际和历史包袱,无不出自皱纹和拐杖之中,并催生出另一类有关动物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