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蕾欧娜说得对,”马歇尔先开口,“我不喜欢推理小说。”
两人坐在壁炉前。座位中间的茶几上摆了酒瓶和酒杯。
厨房传来蕾欧娜清洗碗盘的铿锵声。麦特本来想帮忙,可是女主人说她不习惯男人帮忙,麦特只得作罢。
“泰伦斯老是说:‘你愈是不让你的男人进厨房,你就愈早被他赶出厨房。’这句话还没应验。”她接着又说,“可是我仍然期待着。”
麦特想起了那件塑胶围裙,他相信当外人不在时,马歇尔才没那么大男人。
“你看,这本书,”马歇尔继续说,“的确不同凡响。显然这件要命的密室杀人案对推理小说家而言是老掉牙的把戏,虽然我当刑警以来首次碰到这种案子。这个作者花了一整章的篇幅分析各种可能的破案方法。现在我要把这些方法都念给你听。然后我们再想想看有没有哪个方法适合我们破案。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靠推理小说来破案;可是,真该死,这是个推理小说式的案子,用普通方法就是没办法破案。”
“这本书谁写的?”
“一个叫约翰·狄克森·卡尔的家伙,而且要命的是,他居然几乎改变我对推理小说的看法。我坦承(他的口气听起来像是准备和人吵架似的),我昨天晚上把这本该死的小说看完了,虽然当时我困得要命。这本小说写得一级棒,如果现在的推理小说都写得这么棒,也许我最好再重新开始看推理小说。不过这是题外话,卡尔先生在《三口棺材》里的精彩文笔不是我们感兴趣的地方;到底凶手怎样逃出密室。才是我们想知道的重点。”
他开始往烟斗里塞烟草。
“卡尔书中的侦探,基甸·菲尔博士——一个厉害的大块头老先生,说起话来像是留了两撇海象般长胡子的切斯特顿【注:C,K,Chesterton,1874~1936,二十世纪初英国多产作家,以“布朗神父”系列扬名。】——开宗明义便明确指出密室必须是个实实在在的密室。‘密不透气’,他这么说。早期的小说家,似乎习惯用秘道将这个问题蒙混过去,菲尔博士认为这种做法很差劲。我不大介意这种手法究竟合不合乎美学,可是根据专家证词,那间书房并没有秘道,也没任何其他的出入口或是大得能塞进武器或一只手的洞。事实上,目前我们和菲尔博士的立场相同。现在我们来看看他的理论分析:
“‘首先!’”他念道,“‘有一种密室杀人案发现场的房间真的是完全紧闭。既然如此,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凶手根本不在房里。’”
“可是,”麦特抗议,“约瑟夫和我看到了凶手。”
“这本书里面也有个叫史都·米尔斯的家伙‘看到凶手’,尽管如此,这个理论还是适用。我们再继续看下去,书里有更详细的解释:‘一、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这点和我们的案子有什么相抵触的地方?”
“完全抵触。根本不可能是意外。如果沃尔夫·哈里根不小心射杀自己,那么枪上应该有他的指纹。除非……手枪可能被丢弃,然后消失无踪吗?”
“哈里根热心地把枪擦干净。然后弯下身子挨枪,再把枪丢掉?不通。那么第一点,意外,排除。接下来:‘二、这是谋杀,但受害人是被迫杀死他自己,或是误打误撞走入死亡陷阱。’这一点,看起来,可能有人胁迫受害者,要不就是使用毒气让被害人发狂。”
“和前面一样说不通。假如情况不符合自杀,也就不符合胁迫谋杀。沃尔夫·哈里根没有扣下扳机。”
“我同意。第二点,胁迫,排除。再来:‘三、这是谋杀,方法是透过房间内已装置好的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它隐藏在家具上头某个看似无害的地方。’我不喜欢‘难以察觉’这个用词。这听起来似乎对进行搜查的警方不怎么信任,但是想想,是否有某样东西‘难以察觉’。并且从这儿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