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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让-马克回到家,就把讣闻拿给香黛儿看:“今天早上我在信箱里看到这个。F死了。”

香黛儿有点高兴有另外这封信,一封比较沉重的信,压过了她那封无聊的信。她挽着让-马克的手臂,把他带到客厅,和他面对面坐着。

香黛儿说:“你还是会觉得难过。”

“没有,”让-马克说:“或者应该说,我难过的是我怎么不觉得难过。”

“到现在你还是没办法原谅他?”

“我早就都原谅他了。事情和这个没有关系。我跟你说过,以前,当我决定不再见他了以后,很奇怪,我反而觉得心情愉快。那时候我冷酷得像冰块,我自己却觉得满心欢喜。然而,他的死并没有改变我这种感觉。”

“你吓到我了。真的,你吓到我了。”

让-马克站起来,去拿一瓶白兰地和两个杯子。然后,灌下一大口酒,说:“我去医院看他的时候,最后他开始叙述他的回忆。他跟我提起了我十六岁时说过的话。在那个时候,我了解到,在现今社会我们与人建立友谊唯一有意义的是在哪一点上。友谊,是让我们的记忆运作良好不可少的一个要素。回忆过去,把过去的记忆一直带在身上,这也许是保持所谓的自我完整的统一感的必要条件。为了让自我不会变得越来越狭隘,为了维持它的容量,就必须把记忆当做一盆花一样,要记得常常浇水,而浇水,就需要和见证过我们过去的人——也就是和朋友——常常接触。他们是我们的镜子;我们的记忆;我们对朋友无所求,只要他们能不时擦擦这面镜子,好让我们照照自己。可是我一点也不在乎我在中学时所做的事!我从少年时代开始,甚至可以说我从儿童时代开始,我所渴望的友谊,一直都是另外一种:友谊的价值高过于其他一切。我过去常说:在真理与友谊两者之间,我永远站在友谊这一边。我这么说好像故意要找碴,可是我真的是很严肃地看待这件事情。我知道目前这种道德标准已经太陈腐了。这种友谊可能对帕特洛克罗斯的朋友阿喀琉斯、对大仲马的火枪手,甚至对一向是他主人真正的朋友的桑丘·潘沙来说,才有价值,虽然他们的意见不一定相合。可是对我们来说,这种友谊已经不存在了。我对此十分悲观,我自己现在也会为真理而牺牲友谊。”

又品尝了一口酒之后,他说:“以前,友谊对我来说,是一种可以证明有比意识形态、比宗教、比国家民族更强的东西的证据:在大仲马的小说里,主角的那四位朋友分属于敌对阵营,常常被迫互相争斗。可是这无损于他们的友谊。他们仍然运用策略在暗中彼此帮忙,讥笑他们各自的阵营所坚持的真理。他们把友谊高举在真理之上、在理念之上、在上级的命令之上、在国王之上、在王后之上、在一切之上。”

香黛儿轻轻摩挲着他的手,他停了一下,又说:“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故事的历史背景比他自己的年代还要早两个世纪。是不是在他那个时代,就已经在感伤友谊的美好已然丧失?或者,友谊丧失的问题是近来才有的现象?”

“我没办法回答。友谊,不是女人会问的问题。”

“你能不能再解释清楚一点?”

“我的意思是说,友谊,是男人才会面临的问题。男人的浪漫精神表现在这里。我们女人不是。”

让-马克灌了一口白兰地,又继续表达他的想法:“友谊是怎么产生的?当然是为了对抗敌人而彼此结盟,要是没有这样的结盟,男人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将会孤立无援。也许现在已经没有结盟这种迫切需要了。”

“敌人永远都存在。”

“对,可是现在的敌人都是看不见的、没名没姓的。行政机构、法律等等。要是政府决定要在你的窗前盖一座机场,或是老板要解雇你,朋友能为你做什么?要是有什么可以帮得上你的忙,一定还是个没名没姓的、不可见的组织,像是社会救助组织、消费者协会、律师事务所。再也没有什么考验可以检验友谊经不经得起试炼。从战场上抢救一位受伤的朋友、拔刀帮助你的朋友抵抗盗匪,这种事已经不可能发生在现在这个社会了。我们终其一生都不会遭遇什么重大危险,可是也不会有友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