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平远离开后,芳准便不再说话,神色冷淡,不知在想些什么。
胡砂斟酌了半晌,小心翼翼地开口:“师父……您离开清远也有五年了,不如回去看看吧?反正水琉琴已经修复,没什么可担心的。”
他像是没听清,抬头略带疑惑地看她,分明是想着心事,心不在焉的模样。
“我是说……”胡砂打算再委婉些,说服他回清远看看。毕竟他已经离开了五年,而且是为了她离开五年,就算旁人不说,她自己都有种红颜祸水的感觉,难怪平远看她的眼神怪怪的。
芳准摆了摆手,示意她不用说下去,自己一言不发地起身走了。
接下来一整天,胡砂都没有再看见芳准的身影,不知他又跑什么地方去了。
她一直等到三更半夜,还不见芳准回来,最后连平日里最冷淡的一号丫头都忍不住要来劝她:“你就赶紧睡觉去吧,芳准又不是三岁小孩,要你来给他操心。”
胡砂倒也觉得有些道理,其实芳准的能耐是非常大的,只不过她先入为主地认定他身体不好,病弱文秀,故而总担心他出点什么事。仔细想想,他向来潇洒不羁,三百年来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从来也没出过什么意外,与其担心他,倒不如先把自己照顾好。
想通这一节,她索性自己洗洗脸睡了。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外屋有说笑声,胡砂迷迷糊糊地翻个身,吸了一口气—好像还有酒味。谁大半夜的在外面喝酒?
她披了外衣,端着烛台把门帘一掀,却见芳准与一个黑衣男子坐在外面喝酒正喝得开心,脸上笑吟吟的,一见到她,便招招手:“吵醒你了?要不要也来一杯?”
胡砂还没反应过来,只本能地点了点头,慢吞吞走过去坐下,芳准果然倒了一杯酒递给她。
那黑衣男子忽然转过头来,平凡无奇的五官,偏生一双眼精光四溢,妩媚至极,胡砂又是一愣—这人怎么有点眼熟,在哪里见过?
“呵,我只道屋里藏着佳人,原来佳人竟是这位小姑娘,真教人吃惊。五年不见,似乎长大不少。”他含笑说着,声音低沉,身后的衣摆忽然扬起,“嗖”的一声钻出三根狐狸尾巴来,毛茸茸的。
胡砂“啊”的一声,差点跳起来:“是你!开书店的狐狸精先生!”
狐狸先生笑得更开心:“居然还记得我,真是荣幸。今日我来,一是告辞,二是既然要走了,索性把多年珍藏的几个孤本送给芳准,顺便过来讨杯酒吃,打扰了姑娘休息,真真过意不去。”
要走?她还不太明白,芳准在旁边很好心地解释:“他已经得道成仙了,如今与我一样位属散仙,脱离了妖兽的身份。所以关了书店,打算回老家娶媳妇。”
原来狐狸精也能成仙。胡砂感慨地看着他,由衷说道:“恭喜你了,也祝你与妻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狐狸先生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多谢,我也希望你能与心上人早日结合,携手到老。”
这话刚好说中胡砂心中一块隐痛,只得干笑两声。
狐狸先生喝了两杯酒,忽然生了兴致,把手往胡砂面前一摊:“小姑娘,五年不见,不如我再替你看一看手相?”
胡砂点点头,把两只手都放到他面前。这狐狸一面看一面点头,嘴里还嗯嗯地念念有词。
芳准笑道:“你又看出什么来了?”
那只狐狸却不搭腔,看了半晌,将胡砂的手掌一合,微微一笑:“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变化。关键就是这几天吧,小姑娘运气总还是不错的。”
说了等于没说,胡砂无言地把手缩回来,却听他又道:“世上钱债、血债诸多劫数,却都不及情债来得可怕。你要小心风月。”
到底什么意思?他又不解释,只与芳准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喝得头上狐狸耳朵都钻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