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炎热异常的酷夏。间谍罗森柏夫妇就在这个夏天因泄露核弹资料给苏联遭到处决。而我,在这个夏天来到纽约,却不知来这里做什么。我对处决这种事懵里懵懂,但想到全身通电而死,就整个人不舒服,偏偏报纸上全是这件事。每个街角,每个弥漫着花生和霉臭味的地铁出入口,都有电椅处死的标题睁大眼盯着我。照理说这事与我无关,但我就是禁不住好奇,纳闷电流窜遍神经,被活活烧死是什么感觉。

世上可怖,莫此为甚吧。

纽约本身就够糟,而这会儿不知打哪儿渗入夜里的伪乡村清润气息,不到早上九点,就如同美梦余韵,蒸发得无影无踪。巍峨高楼构筑出都市版的花岗岩峡谷,谷底氤氲灰蒙,犹如海市蜃楼。暑气逼人的街道在阳光底下颤颤晃晃,车辆顶部热得嘶嘶作响,灼灼发亮。燥干如烬的尘土吹入我的眼睛,灌入我的喉咙。

不论是从收音机,还是在办公室,我老是听到罗森柏夫妇的事。他们盘踞在我的脑袋里,甩都甩不掉。那感觉就像第一次见到尸体后的好几个礼拜,尸首的头──或者该说留在尸体上的那颗残余物──仍不停浮现我的眼前。早餐时从我的蛋和培根后面冒上来,也从巴帝·魏勒的头颅后方浮出来。而我之所以会见到那具尸首,正是拜巴帝·魏勒之赐。那天之后没多久,我就觉得自己随身携着一颗系在绳子上的头颅。那颗没有鼻子的死人头,就像一颗散发出酸醋味的黑色气球。

那个夏天,我察觉自己一定不对劲,否则怎么会满脑子都是罗森柏夫妇的事,要不就是成天想着我怎么会那么蠢,买下那些昂贵却难穿的衣服,最后只能让它们像一条条死鱼软趴趴地吊在衣橱。还有我在大学期间累积起来的小小成就原本让我很得意,怎么一来到麦迪逊大道上成排的光亮大理石墙和橱窗玻璃外,开心的情绪就消散于无形。

照理说,我会在纽约享受大好人生。

照理说,我会是全美成千上万女大学生的羡慕对象。她们渴望像我一样穿上那双七号的漆皮鞋,骄傲地游走于城市四方。这双鞋子是我有一天趁午休跑到高档百货公司布鲁明黛(Bloomingdale’s)买的,当时还买了一条黑色的漆皮皮带和黑色的漆皮手提包来搭配。尤其是我和另外十一个女孩短暂见习的时尚杂志还刊登了我的照片,我想谁都会以为我肯定乐不可支。照片中的我穿着仿银片质料的马甲型上衣,下半身是一件宛如硕大云朵的白纱大蓬裙,手里握着一杯马丁尼,在星空点点的露天屋顶上啜饮,身旁还有数位不知名的猛男相伴。这几位拥有健美身材的年轻男子全是杂志社专为这次拍摄雇用或借调来的。

大家会说,瞧瞧美国,新鲜事无奇不有呢。一个在穷乡僻壤住了十九年,穷到连本杂志都买不起的乡下姑娘,竟然能拿奖学金念大学,还一会儿得这个奖,一会儿得那个奖,最后甚至将纽约当私家车般驾驭悠游。

然而,其实我什么都驾驭不了,甚至连自己都掌握不住。我像一辆无感觉的路面电车,颠颠簸簸地从旅馆移动到办公室,从办公室移动到派对,再从派对到旅馆,再到办公室。或许,我该像多数女孩雀跃开心,但我就是没这种感觉,有的,只是一种极度的静和极度的空,像暴风眼,在周遭的喧扰哄闹中,呆滞地被动前进。

 

我们共有十二人住在这旅馆。

这十二人当中,有人以散文,有人以小说,有人以时尚文案赢得时尚杂志社所举办的比赛,奖品就是在纽约市见习一个月。开销全由杂志社支付,除此之外还有各式优惠福利,比如芭蕾舞和时尚秀的门票,顶极沙龙的头发造型,针对个人肤质的化妆咨询,而且还有机会跟我们有意效法的各行杰出人士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