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想,天堂里应该永远都是早晨吧。你什么时候醒来都没关系,因为阳光永远会暖烘烘地照进窗户,小鸟在窗外的枝头上歌唱,公鸡喔喔喔地打着鸣,人们生火做饭,处处炊烟。一切都那么新鲜。这就是现在我每天醒来后的感觉,因为我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

我不知道我在这里待了多久,但应该很久了。几个星期?几个月?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里的感觉很惬意,很舒服。只要我从床上站起来,透过窗户就能看到大海,还能听到欢腾的海浪声。一棵棵椰树像哨兵一样笔直地站在海边。海风阵阵,仿佛在和椰树窃窃私语。每天早晨,我都会光脚走上沙地,任沙砾把脚趾下的皮磨得通红。每天早晨,我都把这里的一切仔仔细细地看上一遍。我观察螃蟹如何在沙地里行走,观察蘑菇如何在棕榈树干上生长。有时候,我会盯着一群蚂蚁,看它们怎样吃掉从树上坠下的椰子,或者研究遍地丛生的各种植物。看到这许多新奇的东西,我总是禁不住想,这世界真美,真好。

我再也用不着担心战争,轰炸啦,炮击啦,死亡啦,这些全都离我而去。夜晚,我们睡在挂着吊扇的屋里,不必遭受雨淋,也感觉不到闷热。他们给我们吃的,并让我们到有着蓝色墙壁和白色地板的屋里,坐在桌子前慢慢享用。他们提供的食物甚至超出了我们的需要。即便我们想要更多一点的食物,也根本用不着开口乞求,想吃尽管自己去拿好了。芭蕉、大米、肉、鸡、鱼,应有尽有。有时候,即使不饿,我也尽力去吃,因为我怕食物被吃完,第二天就又要饿肚子了。

我的身体渐渐恢复,甚至比以前更加结实。我的胳膊和腿又有了力气,走路的时候,骨头不会咯咯直响,也不再感觉天旋地转。我穿上了新衣服——胸口有黑色条纹的白汗衫和长短正合适的蓝裤子。我对这些新衣服特别满意,它们干净、整洁,没有子弹眼儿,也没有上一任主人的血。每天早上,洗过澡,我都会迫不及待地穿上它们,好让别人看看我穿上新衣服之后有多精神。

我一个人占了一间房,睡一整张床。房间的窗户下摆着一张桌子,正好被阳光照到。他们给了我许多书,因为我对艾米说我爸爸以前是名教师,战争之前我经常读书。他们甚至还给了我许多纸,并告诉我说想写什么或者画什么都可以。于是,我画了一张关于学校的画,我想完成学业,将来做个医生或者工程师。

每周三和周日,神父都会来。他穿着带白领的黑衣服,自我介绍说叫费斯图斯神父。于是,我们便都那样称呼他。神父长得精瘦,但脸颊却很胖,好像两团肥肉挂在颧骨下面,长长的鼻子几乎遮住了嘴巴。他总是戴着墨镜,所以我从来没见过他的眼睛。有时,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眼睛。他对我们说:“皈依上帝,向万能的主祈祷,以便得到他的宽恕。”费斯图斯神父经常把忏悔、宽恕和复活挂在嘴边。他说,一个人要想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就离不开这三样东西。

我也经常想到忏悔、宽恕和复活,可我并不理解它们的含义。就算神父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它们在我脑子里还是模模煳煳。而我唯一清楚的东西是关于我和另一个男孩儿的记忆,那就是大力神。曾经我们几乎形影不离,白天肩并肩地行军,夜里互相挨着睡觉,因为除了彼此互相保护,不会有别的人来关心我们。我还记得人们咳嗽和尖叫的声音,记得遍地屎尿和腐烂尸体的臭味儿。

我脑子里只有这些,挥之不去。所以,我问费斯图斯神父,忏悔、宽恕和复活是什么意思。他对我说:“我的孩子,不要担心,你最先要做的事就是信仰上帝,毫无杂念地相信他,因为他会帮助你理解这些东西的。你有《圣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