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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路到盘山道那一段坑坑洼洼的路在正午的热浪里蜿蜒起伏,道路两边晒干的土地上一簇簇低矮的灌木蒙着白色的沙尘。杂草散发的气味令人反胃。一丝热烘烘的气味刺鼻的风若有似无地吹着。我脱下外套,卷起袖子,但车门滚烫,无法将手臂搁在上面。一匹拴着的马在槲树丛下懒洋洋地打盹儿。一个皮肤黝黑的墨西哥佬坐在地下读报,神情像要把报纸吃下去似的。一卷风滚草无精打采地滚过路面,在凸出的岩石上停住了,刚才那儿还有只蜥蜴,似乎完全没动,但一眨眼就不见了。

我沿着柏油路绕过山丘,进入另一片乡野。五分钟后,我拐上韦德家的车道,停好车,穿过石板路,按下门铃。韦德穿着短袖的褐白两色格子衬衫、浅蓝色牛仔便裤,趿着拖鞋,自己来开门。他看上去晒黑了些,精神不错。他一只手上沾了墨水,鼻翼一侧有一抹烟灰。

他把我让进书房,自己坐在书桌后面。书桌上有厚厚一摞黄色打印稿。我将外套搁在一把椅子里,坐进沙发。

“多谢光临,马洛。喝点什么?”

我脸上露出听到醉鬼这么问时的无奈表情。我能够感觉到。他扮了个鬼脸。

“我喝可乐。”他说。

“你反应倒快,”我说,“我也不想喝酒。我陪你一起喝可乐。”

他用脚按了下什么东西,不一会儿,甜哥儿就来了。他看上去不太友好。他穿着蓝色衬衫,系了一条橘色围巾,没穿白外套。黑白双色皮鞋,考究的高腰华达呢裤子。

韦德叫他去拿可乐。甜哥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走了。

“书进展如何?”我指了指那摞文稿,问道。

“哦,糟糕得很。”

“我不信。写了多少?”

“大约三分之二——就篇幅而言。但里面没什么东西。你晓得一个作家是怎么知道自己才华耗尽了的吗?”

“我对作家一无所知。”我给烟斗里填满烟丝。

“他开始翻阅自己的旧东西来寻找灵感。绝对的。我已经完成了五百页文稿,远远超过了十万字。我的书篇幅一般都很长,大家喜欢大部头的作品。那些蠢货以为页数多里面的好东西就多。我没胆量通读一遍,里面有些什么东西我连一半都不记得。我简直不敢看自己的作品。”

“你气色不错,”我说,“跟那天晚上相比,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你比自己想象的要有种。”

“我眼下需要的不仅仅是有种,有些事光有愿望还不成。要相信自己。我是个被惯坏了的作家,对什么都不再相信。我有漂亮的家和漂亮的老婆,写出的书是畅销榜上的常客,然而我想要的却只是喝得烂醉,忘掉一切。”

他双手托腮,隔着书桌盯着我。

“艾琳说我企图开枪自杀,有这么糟糕吗?”

“你不记得了?”

他摇摇头。“我只记得跌倒了,磕破了脑袋,后来我就躺在了床上,你在边上。此外我他妈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是艾琳打电话给你的?”

“不错。她没说?”

“这个星期,她没怎么跟我说话。我猜她是受够了。已经到这里了。”他把一只手横在脖子和下颌相接的地方。“洛林在这里演的闹剧把事情搅得更糟了。”

“你夫人说那没什么。”

“呃,她当然会这么说,是吧?那恰恰就是事实。不过我认为她那么说的时候心里并不相信。那家伙实在是个醋缸。你只要和他老婆在角落里喝上一两杯,笑几声,和她吻别,他马上就会认为你和她上了床。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没和她上床。”

“我喜欢空闲谷区,”我说,“因为这里人人都过着一种舒适而正常的日子。”

他皱了皱眉头。门开了,甜哥儿端着两瓶可乐和两只玻璃杯走进来,他倒出可乐,把一只杯子放到我面前,看都不看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