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视崇高
文学浮动于金钱与卑微之中,躯体已被湮没,只剩下一颗苍老的头颅。
这是一个崇尚“轻”的时代,从太太的体重到人生的信仰,从历史的评说到音乐的节奏,以“轻”为美已成为风范。
究其原因,我们的共和国虽说年轻,业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和平。战争的瘢痕上已开满了鲜花,关于火与血的故事已羽化为神话。世界上两大阵营的消弭,使我们在瞬间模糊了某种长期划定的界限。当人们发现以往的沉重已无处附丽,就掉转头来寻觅久已遗失的“轻松”,是反叛,也是回归。更不要说“文化大革命”中样板戏的“高、大、全”,让许多人以为那就是崇高。
人心世道发生了大变化,人们在一个充满阴霾的早上发现金钱是那么可爱。中国人喜欢矫枉过正,因为我们的人口多。大家同时发现了一个真理,同心协力、“人多力量大”的结果就是把它逼近谬误。一位研究历史的长者对我说,这一次金钱大潮对知识分子信仰冲击的力度,甚于历次政治运动。那时是别人看不起你,这一回是让你自己看不起自己……
于是蔑视崇高成为一种“时髦”。
人们不谈信仰、不谈友谊、不谈爱情、不谈永远。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被视为正常,大马路上出现了一位舍己救人的英雄,人们可以理解小偷,却把救人者当作异端……
文学家们(请原谅我把一切舞文弄墨的人都归入其内)便有了自己的选择。
于是我们的文学里有了那么多的卑微。文学家们用生花妙笔殚精竭虑地传达卑微,读者们心有灵犀地浅吟低唱领略卑微。卑微像一盆温暖而混浊的水,每个人都快活地在里面打了一个滚儿。我们在水中荡涤了自身的污垢,然后披着更多的灰尘回到太阳底下。这种阅读使我们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原来世界已一片混沌,我们不必批判自身的瘰疬,比起书中的人物,我们还要清洁得多哩!
崇高的侧面可以是平凡,绝不是卑微。
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说,诗人和作家的特殊光荣就是“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骄傲。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
这就是伟大作家的良知。
面对卑微,我们可以投降,向一股股浊流顶礼膜拜。写媚俗的文字、趋炎附势的文字,将大众欣赏的口味再向负面拉扯。一边交上粗劣甚或有毒的稗子,换了高价沾沾自喜,一边羞答答地说一句“著书只为稻粱谋”。其实若单单为了换钱,以写字做商品最慢,而且利益菲薄。稿费的低廉未尝不是好事,在饿瘦了真正的文学家的同时,也饿跑了为数不少的混混儿,起到了某种清理阶级队伍的作用。
其实卑微并不是我们的新发现,它是祖先遗传给我们的精神财产,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伴随我们整个历史。在文学作品中,它也始终存在,只是从未做过主角。好比鲁迅先生鞭挞过的“二丑艺术”,就是一种形象的卑微。二丑什么都明白,表面上唯唯诺诺,背后里指点江山,但他们依旧为虎作伥。
对抗卑微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人是一种构造精细又孱弱无比的生物,对大自然和对其他强大生物的惧怕,使人类渴望崇高。
我很小的时候到西藏当兵,面对广漠的冰川与荒原,我体验到个人的无比渺小。那里的冷寂使你怀疑自身的存在是否真实,我想地球最初凝结成固体的时候大概就是这样。山川日月都僵死一团,唯有人,虽然幼小,却在不停地蠕动,给整个大地带来活泼的生气。我突然在心底涌动着奇异的感觉——我虽然如草芥一般,却不会屈服,一定会爬上那座最高的山。
当我真的站在那座山的主峰之上时,我知道了什么叫作崇高。它其实是一种发源于恐惧的感情,是一种战胜了恐惧之后的豪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