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面”与“尊严”的思考

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两句话颇使我们中国人心潮激荡。

一句是——“要使我们的人民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

另一句是——“社会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具有光芒。”

后来,这两句话依然在多种不同场合被引用。继续成为人们经常引用的话语。

因为,那乃是中国政府对全体中国公民的郑重承诺。

也因为,那乃是全体中国公民以后世代不可渡让的基本权力和基本要求。

“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并不意味着是21世纪人的高标准高品质的生活描绘;恰恰相反,是起码的。

“体面”是指不使自尊心感到羞臊的状态。进言之,如果一个人不能经常或经常不能在这一种状况下生活,那又怎么可能是一个觉得很有尊严的人。

“体面”的生活是可量化的吗?

当然可以。而且必须以可量化为前提。

故全世界达成共识——如果贫穷状况超过了某种程度;如果贫富差距大过了某种程度;如果失业人数,弱势群体人数,不能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儿童和少年的人数,医疗得不到保障的人数,社会福利尚未覆盖的人数多到了某种程度,那么一个国家的状况是糟糕的。以上种种人们,他们的生活既不能说是体面的,他们的尊严也将是若有若无,时有时无,大打折扣的。

符合“中国国情”的,“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其后一定要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具体的数字表述。政府与国家,国家与全体公民之间,更多的时候数字比话语更具有说服力。

长期以来,某些重视“面子”问题的国人,居然相信“体面”与否的生活与“尊严”之存失互无关系。“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典故每被用来作如上说教。而普遍的现象是,说教者们本身其实太抵生活得较为“体面”。一个人类的大伦理法则乃是——在特殊情况之下,某人若宁肯饿死也不受“嗟来之食”,是尊严理想主义的体现;一些人那样,也不乏群体尊严的诗性;但一个民族呢?一个国家呢?相当长的时期呢?非特殊的情况之下呢?在中国人被视为“东亚病夫”的历史时期,整个国家并无尊严。对“嗟来之食”受之没有,不受还是没有。“体面”的生活首先是物质的生活品质,“有尊严”的生活建立在此前提之上。

不能说我们的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不谙数字的说服力。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一系列数字足以说明中国人的生活的“体面指数”上升了,“尊严指数”也上升了。但同时,却有另外一些数字,将前两种指数带给人们的满意度每每抵消了,那就是——贫富差距指数(中国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口几近一贫如洗)、腐败指数(三十年前贪污受贿百万元即是惊天大案,如今几千万稀松平常,几亿十几亿几十亿社会也麻木不仁)、特权指数(某些官商勾结的利益团侵吞国家和人民财富的胃口越来越大,每相互包庇,沆瀣一气,视法律、法规如虚有)、社会透明度指数(中国有那么多电台、电视台、报、刊,有世界上最多的新闻工作者,但只要某个大人物一句话,每令鸦雀无声,集体失语)……

讨论什么是“中国特色”的“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以及怎样使最广大的中国人过上那种生活时,不可以绕开社会公平和正义问题。

中国有句古话是“民不患寡,患不均”,因孔子说的而流传甚广。六十年前中国实行平均主义的年代,此言好比马克思的名言一样被举国信奉,更成为平均主义者们的金科玉律。四十年前实行改革开放,此言又被与“大锅饭”联系在一起。其实,较深一层来思考那六个字,将“患不均”包含了患机会之不公平和社会财富分配之不正义来理解的话,那六个字便应纳入全人类的普适价值。一个缺乏机会公平和社会财富分配正义原则的社会,即使每天都阳光明媚,人心也还是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