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亏空
他是她手里最锋利的刀, 刀柄握在她手里, 而刀锋,直指教他养他的师门。
他做得很好,从明胭的反应来看,比他的前任们都要好。明胭渐渐对他有了些好脸色, 也曾对他说:“小道士,你天生就该是我封神族的人。”
这话有歧义, 李临时却奇异地,没有产生什么误会。因为她说这话时微弯的眼睛里, 有极淡的嘲讽。
是封神族的人,不是她的人。
他趁着林稚陷入绝境时把她的孩子弄到了手里, 给他喂下了催发血脉的药,又在拂流堂前冷眼旁观着那个发狂的年轻人把众仙门的年轻一代屠戮一空。他看到里面有很多熟悉的面孔,那僵硬的,青白的脸, 昨日还是鲜活的,还在他的护持下,还会在遇见他时眼睛发亮, 语气激动地叫一声:“见过李师叔!”
而此刻, 李临时站在云端, 摸了摸心口,他的心并未因眼前这出自他手里的惨象作出任何反应,浓烈刺鼻的血腥味没能让他皱一下眉,同行之人的暴怒也没能在他的心湖激起一丝涟漪。
他的心跳一如既往的平缓, 有力,血液始终是冷的。
后悔,愧疚之类的基于人类同情心而起的种种情绪,似乎都已经从他的灵魂深处剥离了。
而后沈焕召出魔渊,纵身一跃。
那一刻,李临时心想,明胭说得对,他果然天生便是封神族的人。
就连沈焕这样身负一半妖族血脉的人,血都比他的热。
后来,便没什么后来了。
他清醒地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他做事这样隐蔽,以至于没人发现他的不妥,从头到尾,更没有什么人试图拉他一把。
明胭说,封神族缺一个炼丹师,他就说,我去。
锁住沈焕的大阵是他看着一点点建起来的,他知道它的全部弱点,清楚此阵落成之时虽有封魔之能,却灵活不足,未必就能把沈焕困到脱凡成神的那一步。
——也许,在成神的前一刻,沈焕就会自行破阵而出。
大阵缺生机,而他作为炼丹师,虽然血是冷的心是黑的,一身血肉却在长年累月的炼丹中被丹火和灵药淬炼得纯净无比,是最好的祭阵之物。
早在大阵落成的那一日,明胭便对他说,李道长,若他糊涂,你帮我挡住他,可好?
他说,好。
他说到做到,亲手将自己的心头血滴在了阵眼处,想到自己左右时日无多,又往自己的身上种下了长命蛊。
长命蛊遗失已久,众人只知它可在修士活不成时为其延续片刻性命,却要以灵魂为代价,实在是同类法子里最不划算的那一个,因此都对它十分不待见。久而久之,更无人去关注长命蛊的本来用法。
就连李临时也是在一次外出寻找灵药时,无意闯进了一处秘境,在其中看到了一张丹方,才知晓了炼制长命蛊的真正方法。
也明白了它的真正用处。
长命蛊,分子母,母蛊所在,以灵魂为祭,可为子蛊及其宿主延寿百年。
妖族大多寿元绵长,对于这区区百年寿命,明胭想必是看不上的。
可他却记得,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大着胆子问明胭所谋为何,明胭说:“自然是为了长存于此世,免受拘束。你们仙道,修的算什么仙?”
与世长存,没有足够的寿元,是做不到的。
一百年,明胭看不上,却是他能给的全部。
血肉生机,为她困住心生叛逆的神;
灵魂为祭,为她延长本就悠久的命。
李临时说完,静了一瞬,又笑着
说:“她要的,我怎么能不给?”
只要能稍微让她开心一点,永世不得超生,又怎样呢?
殷季愕然看着他,久久说不出话来。过了半晌,才闭了闭眼,道:“你这是疯了么?”
李临时不为所动:“我都死了,便是疯过,此刻也是清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