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不是坏事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大历史,是天下大势,是事。而“合久可分,分久可合”,则是小历史,是个人境遇,是情。
到此三年多,听别人分手的事情不下七八件,其主角有我的朋友,我的学生,甚至有我的长辈。对于此,我以前写过一篇回答学生的《夜深人静谈失恋》的日志,那时有一句话我不敢妄言,如今考虑再三,觉得似无不妥,那句话就是:“分手不是坏事”。以下我姑且说别人的故事,写自己的思考吧。
其一,分手的意义。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花有枯荣开谢,爱情或婚姻也会有它的尽头,这很正常。有个老同学说,就她所观察身边的婚姻类型,有崇拜型、依赖型、利益型、报恩型、师生型、朋友型、仇人型、恋父恋母型等。爱与身份无关,爱只与情感相关,不过从逻辑上说,任何类型都会有存续或者瓦解的可能。从情感而言,是否长久就要看各自的修为了。
我想,不是每一段感情都会有好结果,但没有好结果并非没有价值和意义,关键是要从中学会反思,为下一段感情准备条件。当然不敢或者恐惧开始另一段感情的人也不少。因为勉强没有幸福,强扭的瓜不甜,所以应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不要苦守。如果是恋爱,不能拖一年半载;如果是婚姻,不能拖两三年,否则拖得越久,伤害就越深。谁也不要一厢情愿地认为容忍着过得长久就是爱。
我有个朋友说,他朋友的父母彼此不相爱,只是为了子女勉强在一起。有一次,其父在病危中被抢救过来,她母亲却说“我以为可以摆脱你了”。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同时,爱也不是乞讨,当断则断。我曾经在2010年的《青年文摘》上读过一篇题为《装睡之人叫不醒》的文章,里面提到两个爱人要分手,一个说:“我们分手吧!”另一个说:“不,我觉得我还可以对你更好。”一句话说完,他哭了。不是因为分手,只因原本平等的爱已变成了乞讨。网上也流传一方被打了左边的耳光,要求对方打右边的耳光,对方打了之后却说“真听话,既然你那么乖,就跟我回家吧”。网上以为这是真爱,其实这也是乞讨,是虐爱。这种做法如果不是建立在爱的大局的基础上,结果也是悬疑的。其实无论乞讨的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已变得不平等,失去了自尊,也失去了自爱。这样的爱即使能够挽回,但只要这种基础存在,就很难说一定会长久。
其二,分手与纪念。如果分手或离婚,要用多长时间来祭奠,来纪念?有个北方的朋友离婚一年多,他不想轻易或立刻追求一段新的感情。他认为这是对旧日感情的不尊重,也是视感情为儿戏,还是把旧日感情看成一文不值。如果这样,那么新的感情其实也是建立在一文不值的基础上的,换言之也是对新的感情的不尊重,不真诚。不知这是否是长情,但绝不是薄情。除了我,以及一位我不认识的他的北方同学,他至今未跟家人、同事、领导、老师和其他朋友说起离婚这事。他说,当他愿意公开的时候,并非要表达什么,只是表示纪念结束,反思结束,至于是否重新开始,大概随缘。我说服不了他,只能让他说服他自己。
其三,分手与反思。分手之后,或者再见亦是朋友,这是对爱的正视;或者再见却是路人,这是对爱的回避;或者再见已是仇人,这是对爱的否定。可惜世人对爱正视者少,回避与否定者却甚众。有的人分手后对男方或女方冷嘲热讽,似乎如此才显示其分手分得有尊严,有价值似的,才能心理平衡似的。且不说这是否客观,是否意气用事,单说感情,难道分手后双方没有一种心疼的感觉吗?为这曾经相爱的人而心疼?为这段感情的结束而心疼?为纯真的心受伤害而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