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摩斯先生在都城饭店的账房间里跟马丁会面。究竟他是碰巧为了别的事到那儿去的呢,还是干脆为了请他去吃饭才上那儿的,马丁可始终吃不准,然而觉得第二种假设比较近情。总而言之,请他去吃饭的是摩斯先生——罗丝的父亲,他曾经禁止他上门,解除他们的婚约。
马丁可并不恼火。他连架子也不摆。他原谅摩斯先生,一边心想,不知道这么低声下气地移樽就教,究竟是什么味儿。他没有一口回绝,却含糊其辞地说了些推托话,还问候他家里的人,特别是摩斯太太和罗丝。他一点不迟疑而很自然地说出她的名字,尽管暗暗吃惊,自己心里竟一点儿也不激动,不像过去那样,总不免脉搏加快,热血涌上腮帮。
请他吃饭的人真不少,有些他答应了。有些人为了要请他吃饭,特地托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尽想着这桩愈化愈大的小事,还是想不通。伯纳德·希金波森也请他去吃饭啦。他更想不通了。他想起那些饿得走投无路的日子,那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去吃饭。那时候,他才想吃饭想得慌呢,那时候,因为没有饭吃,弄得手足无力、头昏眼花,光因为挨了饿,体重都减轻了。矛盾就在这里。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可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什么道理呢?这里头没有公道,也不是由于他本身的价值。他始终没有变呀。他所写的那些作品当时就全完工了。摩斯先生和摩斯太太责备他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个懒鬼,还借了罗丝的嘴,怂恿他进一家写字间去当文书。这还不算,他们明明知道他已经完工了好些作品。罗丝把他的一篇篇稿子转交给他们过。他们看过的。正是因为这些作品,他的大名才登在每张报上,而正是因为他的大名登在每张报上,他们才来请他吃饭。
有一桩事是肯定的:摩斯一家人当初不愿意凭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来欢迎他。因此,他们如今欢迎他,也不会是因为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而是因为他的名望,因为他是个出人头地的名人,还有——为什么不欢迎他呢?——因为他手头有十万左右的金元啊。资产阶级社会就是这样衡量人的,他是谁呀,竟想指望不这么样?可是他是有自尊心的。他瞧不起这种衡量人的办法。他希望人家凭他本人,或者凭他的作品来衡量他,说到头来,他的作品就是他的自我表现呀。丽茜就是这样衡量他的。对她说来,他的作品根本无足轻重。她看重的是他,是他本人。铅皮匠吉美跟过去的那帮伙伴,全是这样衡量他的。他跟他们厮混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这一点不知被证实过多少次;那星期日在贝冢公园的事就是个证明。他的作品,都无所谓!他们喜欢的光是马特·伊登,帮里的一个,一个很好的家伙,他们愿为他大打出手。
再说,还有罗丝。她曾经喜欢过他本人,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而,尽管她喜欢他,她更喜欢的还是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她所以反对他写作,他以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作品卖不到钱。她对他的《情诗一束》就提过这样的意见。她也曾怂恿他去找份工作。不错,她用了个高雅的字眼,“职位”,可是意义是一样的,而钉住在他头脑里的还是那个普通的说法。他把所有的作品全念给她听过——诗歌啦、短篇小说啦、论文啦——譬如说《维基—维基》,《太阳的耻辱》,什么都念给她听过。然而她始终如一地怂恿他去找事做,去工作——天哪!他牺牲了睡眠,耗尽了精力,为来为去为了要配得上她,好像这一切都算不上工作似的。
这桩小事就这样愈化愈大了。他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吃得调和,睡得充分,可是这桩愈化愈大的小事变成了他心头一个摆脱不了的疙瘩了。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尽缠住了他的头脑。有个星期日,在希金波森零售店楼上,他坐在伯纳德·希金波森对面,吃着丰盛的晚饭,他使劲克制了自己,才没有大声说出这些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