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个爽朗的秋日,就是一年前他们定情时的那种小阳春天气的日子,马丁把《情诗一束》念给罗丝听。那是下午,跟前一回一样,他们骑自行车上山里最心爱的那座小丘去。她时常乐得叫嚷起来,打断了马丁的朗诵,这会儿,他把末一张稿纸放在别的稿纸上,等她发表意见。她没有马上就开口,临了吞吞吐吐地讲起来,要把苛刻的意见用话表达出来,不禁有点儿迟疑。

“我以为这些诗很美,非常美,可就是没有人要,对不?你明白我的意思,”她说,简直是在恳求了。“你这样写作是不切实际的。一定有什么毛病——也许是出版市场有什么毛病吧——使你不能靠写作生活。亲人儿,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你竟然为我写了这些诗,真叫我得意、骄傲、欢喜得不得了——如果没有这种感觉,我就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女人啦。可是,我们不能靠这些诗结婚。你明白了吗,马丁?别以为我贪图金钱。叫我心事重重的正是爱情和我们的将来。我们发现彼此相爱以来,已经整整一年了,可是结婚的日子还是那么渺茫。我这样口口声声谈我们的结婚问题,别认为我不正经,因为这实在是有关我的心、我的一切的大问题。既然你这样热衷于写作,那为什么不想法进报馆去工作呢?为什么不去当记者呢?——至少,暂时当一阵不好吗?”

“这会弄坏我的风格的,”他回答,声音又低又呆板。“你根本不知道我为了风格,花了多大的力气。”

“那么那些短篇小说呢?”她反驳道。“你说那是笔耕工作。你写了可不少啊。它们弄坏了你的风格没有?”

“没有,那是两码事。这种短篇小说是在整整一天用心推敲风格,搞得筋疲力尽以后,辛辛苦苦地写出来的。可是一个记者的工作,那是从早到晚的笔耕工作,是他生活里的头等大事。再说,那是一种旋风式的生活,只有眼前的生活,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当然啰,也顾不到什么风格不风格,只有报章的风格,那当然是算不上文学的。如今我的风格正在定形,正在具体化,在这节骨眼上去当记者,那简直是文学生命的自杀。事实上,每一篇短篇小说,每一篇短篇小说里的每一个字,都在亵渎我自己、我的自尊心和我对美的崇敬。说实话,这真叫人厌恶。我犯了罪。那些短篇小说没有市场,叫我暗暗得意,尽管我的衣裳又进了当铺。可是,写作《情诗一束》才叫人喜欢呢!真是最崇高的创作的喜悦!这一来,什么牺牲都有了报偿啦。”

马丁不知道,罗丝对这种“创作的喜悦”不感兴趣。她提起过这个名词——他第一次正是从她嘴里听到的。她在大学里得文学士学位以前,在书上看到过这个名词,也研究过;可是她没有独特性,也没有创造性,她的有教养的一切表现,无非是把别人的旧调重弹一番罢了。

“那位编辑改动你的《海洋抒情诗》,会不会做得正对呢?”她问。“别忘了,做编辑的总得有些确凿的资格吧,否则他就当不了编辑。”

“这种说法是跟坚决信奉正统思想一致的,”他回答,对编辑那一路人的愤恨使他沉不住气了。“凡是存在的东西,非但是正确的,而且是最最出色的。只要一样东西存在,就足够证明它有存在的理由——请注意,所谓‘存在’,是指一般人不自觉地相信的那种存在,不但在眼前的情况之下存在,而且在任何情况之下也会存在。当然啰,因为他们无知,才会相信这一套废话——他们的无知,不折不扣的就是魏宁格所描述的那种‘单一的’思想方法。他们自以为有思想,而这种实在并没有思想的生物却主宰着少数真正有思想的人的生活。”

他顿住了,想到自己讲着罗丝摸不着头脑的话,感到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