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厨房里电话响起时,凯特·巴蒂斯塔正在屋子后头的花园里忙活。她直起身子,侧耳倾听。妹妹就在屋里,不过这会儿可能还没起床。电话再次响起,接着又响了两次。最后总算听到了妹妹的声音,却是留言机发出的自动答复:“嗨!找我们的?看来我们不在家咯?留下——”
此时,凯特已经大踏步往后院台阶走去,一边将头发甩至肩后,一边嘴里愤愤地吐出一声“嗤”。她把手往牛仔裤上擦了擦,猛地拉开纱网后门。
“凯特,”父亲在电话里喊道,“终于接电话了!”
她拿起话筒问:“什么事?”
“我忘带午饭了。”
她的目光落到冰箱旁边的台子上,果然,他的午餐盒还放在昨晚她摆好的位置,动都没动。她总是用超市那种干净的塑料袋套在餐盒外面,里面放了什么一清二楚:一个特百惠沙拉盒和一个苹果。“呀!”她说。
“你能带过来吗?”
“现在?”
“是的。”
“天哪,父亲,我不是驿马快信[1]啊!”她说。
“你还有什么事要做?”他问道。
“今天是周日啊!我在给菟葵地除草呢。”
“啊,凯特,别这样。只要跳进车里,咻一下就到了。乖啦。”
“神哪!”她叹道,然后砰的一声扔下话筒,从台子上拿起午餐盒。
以上对话有几个奇怪之处。首先是这段对话居然会发生。她父亲一向是不信任电话的,事实上,他的实验室里压根就没装电话,所以他肯定是用手机打过来的。这同样是有违常态的,因为他当初会买手机仅仅是拗不过女儿们的坚持要求。刚用上手机时,他也曾心血来潮地买了一堆应用——大多是各种各样的科学计算器——之后便对手机彻底失去了兴趣,现在更是连碰也不碰一下。
第二个奇怪之处在于,他一周通常都会有两次忘带午饭,但以前他似乎从未留意过这事,其实这个男人基本上是不吃饭的。凯特下班回家时,经常会发现他的饭盒还放在台子上没有动过,即使这样,晚上她还是得喊上三四遍,他才会出来吃晚饭。他总是有比吃饭更有价值的事情要做,阅读期刊啦,翻看笔记啦。如果一个人过的话,他很可能会活活被饿死。若是他真的有了些许饿意,他也可以走出去自己买点吃的。他的实验室就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附近,三明治店和便利店随处可见。更别说这会儿都还没到中午。
不过这一天阳光灿烂,微风和煦,尽管寒意尚存——但也是漫长难熬的严冬过后,第一个还算宜人的天气——所以,她其实并不介意有个理由到外面的世界走一走。但她不会开车,她选择步行。
就让他等着吧。他自己就从来不开车,除非是有什么设备要运的时候。他就是个健身狂人。
她走出门,把门带上时格外用力,因为邦妮睡到这么晚还没起让她满怀不爽。走道上的地被植物看上去有些芜杂凌乱,她默默记下:待会儿给菟葵地除完草后还要把这里修理一下。
她拎着午餐袋子打结的袋口,轻轻晃动着,经过明茨家和戈登家——这两家的房子和凯特家——巴蒂斯塔家的一样(尽管前者保存得更好一些),都是殖民时期风格的庄严气派的砖砌建筑,里面有一个中央大厅——然后转过拐角。戈登太太正跪在她的映山红丛中,往花的根部撒上护根[2]。“呀!凯特,你好啊!”她高声叫道。
“嗨。”
“看起来有点春天的意思了!”
“是呀。”
凯特并未放慢脚步,继续走着,她的鹿皮风衣被风吹动着,在身后飘舞飞扬。两个年轻女子——很可能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学生——在她前面以蜗牛般的速度移动着。“我看得出他想约我,”其中一个说,“因为他老是清嗓子,他们男生总是那样,你懂的吧?然后又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