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
好太太,什么机遇使你如此发狂?
——《科玛斯》[1]
一个宁静的下午,我在美丽的爱丁拉市溜达。街上嘈杂混乱得可怕。男人们在谈天说地,女人们在尖声叫喊,孩子们在哽咽,猪猡哼哼叫,马车嘎嘎响,公牛吼,奶牛哞,马嘶鸣,猫叫春,狗跳舞。跳舞!可能吗?跳舞!天哪,我想,我跳舞的时日一去不复返了!多少使人忧郁的记忆,在天才充满幻想的沉思中,重新浮现脑际!尤其是浮现在这样一个天才的脑际,它命中注定要永无止[2]地、无穷无尽地、持续地,就像人们所说的——连续的——是的——持续不断地、辛酸痛苦地、焦躁烦恼地、恍惚不安地,如果允许我这样表达,就是这样恍惚不安地受到这静谧的、神仙天堂似的令人兴奋、使人振奋的净化作用的影响,这种净化作用可以被视为世界上最令人妒忌,百分之百令人妒忌——不对!最美丽而不使人妒忌的,最使人心醉神迷的,就是这样,最可爱(如果我可以大胆地这样表达)的东西(原谅我,好心的读者!)——可我已心驰神往,不能自制了。带着这样一种心态,我再重复一遍,一件琐事便勾起了我一连串的回忆!狗跳舞!我——我却不能!它们快活——我就忧伤。他们雀跃——我则大声啜泣。多么动人的场面!这难免不勾起精通古典的读者回忆起描写合理性的精彩片断。这些片断可以在绝妙的中国古典小说《朱果恩诺》[3]开头找到。
我寂寞地穿过城市,带着两个谦卑的忠实伙伴。迪亚拉,我的狮子狗[4]!最宠爱的动物!她的唯一的一只眼睛上长了好多毛,脖子上时髦地系着根蓝带子。迪亚拉尚不足五英吋高,可它的头比身子大,尾巴被剪得很短,给人以一种无辜受伤的感觉,总之这有趣的畜生很讨人喜欢。
庞培,我的黑奴!——可爱的庞培!我怎会忘记你?我抓起庞培的胳膊。他三英呎高(我喜欢详细描述),罗圈腿,身体肥胖。他的嘴不算小,耳朵也是。可他的牙齿像珍珠一样,他有一双大大的鼓眼睛,眼白很可爱。他生就没有脖子,脚踝长在脚上部中间位置(黑羊都这样)。他的衣着非常朴素简单。唯一的衣服是一条九吋长的硬颈带[5]和一件八成新的黄褐色大衣,是身材魁伟的蒙尼佩恩尼博士以前穿过的。是件好大衣,剪裁得体,做工精致。面料很新。庞培用双手小心地提着,以免弄脏。
我们一行三个,其中两个我在上面介绍过,这第三个——第三个人便是我自己。我叫西格诺拉・赛克・热诺比亚。此时此刻,我穿一件深红色的缎子礼服,戴一顶天蓝色阿拉伯小斗蓬,礼服上配有搭扣,我便成为三人行中的第三个。有狮子狗,有庞培,还有我自己。我们三个。因此人们说原来只有三个复仇女神——麦尔蒂、尼米和赫蒂——深思女神、记忆女神和无足轻重女神。
我紧挨着豪侠的庞培的臂膀,穿过人口稠密的闹市,来到令人惬意、人迹罕至的爱迪拉街,迪亚拉规矩地远远跟在后面。突然,前面出现一座教堂——一座哥特式大教堂——威严宏伟,教堂的尖塔直耸云端。是什么促使我如此疯狂?我为什么要这样玩命?我在一种无法自制的愿望的驱使下想登上令人晕眩的塔尖,鸟瞰整个城市。大教堂的门诱人地敞开着。命运之神引导着我。我走进不祥的拱道。我的守护天使在哪里?——如果确有这种天使的话。如果!这使人沮丧的两个字!这神秘、意味深长、充满疑惑和易变的世界都包含在这两个字眼中!我走进不祥的拱道!我走进去了;没有弄坏我那桔红色的耳状报春花边,我穿过正门,出现在教堂的门廊中!就像人们所说的宽阔的阿尔佛雷德河奔腾不息,不受海水侵蚀地从海底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