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弗斯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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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弗斯老人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第一眼看见的物品中有两张非常精致的巨幅照片,遥相呼应地高挂在梳妆柜的上方,两张照片中间摆放着那只镶有银制手柄的梳子。这样的布局蛮不错的:每幅照片都占据了各自所在的那一半衣柜,犹如公牛正在各自的草场上吃草,那只孤零零的梳子似乎给每幅照片都加了一种“边框”,把它们分割得恰到好处,为它们起好了名字。从一定的意义上来看,这两幅照片就像两头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公牛,正轻蔑、挑衅地注视着对方:如果我们这一代人当中有谁还能够想起二十年前《达拉谟公牛》广告的话,他可能会联想到这样一幅场面——三条横木搭制的围栏、草场,扬着粗壮的脖子、眼睛闪亮、不可一世的公牛。公牛的豪情和怒火几乎要从它的鼻孔中冒出来,这一点比任何言语的表达更加显而易见。“我在这里,这就是我的地盘!围栏这一侧全都是我的!滚出去!”

里弗斯老人睁开了昏花的老眼,与其说他看见了这一切,还不如说他感到了这一切。他的视力大不如前了。清晨的一切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他无法很轻松地起床,无法猛地坐起身来,他过去习惯做的一切都结束了;相反,他缓缓地、黏糊不清地睁开苍老、疲惫、视力渐衰的双眼,疲惫、苍老、悲哀、茫然、仔细地审视着周围的大千世界,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他猛地支起身子,强打精神起了床。他起床的动作非常缓慢,接着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弯下腰找自己的拖鞋,嘴里痛苦地哼哼着。他是一位身材魁梧的老人——一个曾经相当魁梧的人,一个虎背熊腰、膀大肩阔、肌肉健硕的人。但是现在,他的身材已经因年纪老迈而收缩,逐渐缩成了一个皮松肉垂的老头子。他的肩膀浑圆而松弛,双腿变细,大腹便便——昔日的魁梧大汉已经年迈体衰了。他洗澡要花很长时间,在镜子里注视他那张苍老、憔悴的脸也要花去不少时间。他的颧骨高耸、眼窝深陷,一绺胡须又长又细,下颚及两颊的胡子参差不齐。他的嘴唇厚而红润,一双昏黄的老眼显得疲惫不堪,所有这些都是里弗斯先生的典型体貌特征——这些特征和中国的清朝官吏别无二致。

他刮胡子也要花好长时间——修理那一把独具个人特色的,像清朝官吏留的又细又长、乱七八糟的胡须,需要非常精巧的技术。当然,他使用直把剃刀来刮胡子。正如他常说的,即使有人送给他一座工厂,他也绝不会使用那种讨厌的安全剃刀。但是,事实上,他开始担心那把曾经是他朋友的老剃刀了。现在,他的双手已经哆嗦个不停了,曾不止一次把自己严重割伤,刮胡子已经变成了一项耗时且危险的事儿。

刮完胡子再喝上一杯上等的黑麦威士忌——他不需要布罗莫—塞尔策镇痛药片、阿司匹林或者苏打药片,也不需要任何骗人的特效药。在喝了一夜老式鸡尾酒和香槟之后,没有什么能像威士忌这样的烈性酒能在次日早晨令人精神焕发了。

酒精使他浑身热乎乎的,眼睛也开始闪烁着光芒。他嘴里哼哼着、费力地穿上了羊毛衬裤和汗衫,用颤颤巍巍的手指系上了袖口和衣领的扣子,衬衫洗得干干净净。他吃力地弯下腰穿上了袜子,穿裤子倒没有费太大的劲儿,可是穿鞋子就是一件麻烦的事了——讨厌的鞋子,弯腰系鞋带可不容易,他却不愿意让其他任何人替他系鞋带!天啊,只要他还能活动一块肌肉,绝不会让别人来帮忙的。

最难做的事情终于做完了。除了外套、马甲和衣领以外,所有的衣物都已经穿戴停当了。他站在衣柜前,系上了衣领的扣子,又用哆嗦的手指摸索着、小心翼翼地打上了领结。然后,他用那把沉甸甸的银质梳子开始梳理自己稀稀落落的头发,同时,心满意足地端详着那两幅精美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