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动手抹吧,吉夫斯!

我看情况着实不妙。除了一片茫然又对情节发展百思不得其解,我还有一种前途未卜之感。不知道诸位有没有读过那本《蒙面七怪》?就是那种鸡皮疙瘩小说,里面有一位老兄叫德勒斯戴尔·耶茨,是个私家侦探,有天晚上他顺藤摸瓜,找到一处地窖,刚刚查到两处线索,突然听到铿锵一声响,活板门突然关闭,接着门外传来一阵狞笑。一瞬间,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也是。除去那声狞笑(也可能是斯托克没让我听到而已),我看我的情况和他再无二致。和老德勒斯戴尔一样,我预感到大难临头。

当然了,要是这种事发生在我客居乡下别墅期间,而将门反锁之人是我某位哥们儿,那就很好解释了。我知道,那不过是无伤大雅的恶作剧而已。在我的交友圈子里,有不少仁兄以为把你反锁在房间里就是人生一大乐事。但眼下,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老斯托克一点调皮捣蛋的细胞也没有,无论诸位如何看待这位眼神狡狯的老爹,总不会认为他幽默感十足。假如斯托克老爹把客人关在冷藏室,那一定是居心叵测。

因此,伯特伦坐在床沿,吸着雪茄兀自出神,心中忐忑,这实在不足为奇。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斯托克那个远房堂兄乔治。毫无疑问,神经病一个。这种病会不会遗传,又有谁说得准?我是说,从把人反锁在特等舱,到满口白沫、目露凶光地冲进来,提着板斧做出不义之举,这之间似乎也没隔着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

想到此处,只听“咔嗒”一声,门开了,主人赫然立在门口。说来惭愧,我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身子,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不过他的态度倒是叫人放心不少。面红耳赤是不假,但并不是披着人皮的恶魔状。只见他眼神镇定,嘴角并无白沫。而且他还叼着雪茄,在我看来这是个好兆头。我是说,虽然这辈子并没有见过什么见人就杀的疯子,但我总觉得,他们动手之前会先扔掉雪茄吧。

“怎么,伍斯特先生?”

每次别人跟我说“怎么”,我都无言以对,这次还是没有灵感。

“很抱歉,刚才突然扔下你走了,”斯托克接着说,“我忙着去安排音乐会了。”

“我很期待音乐会呢。”我回答道。

“可惜了,”斯托克老爹说,“你赶不上了。”

他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过去,换我年轻那会儿,非扭断你的脖子不可。”他说。

这对话的走向似乎不妙。说穿了,老不老全看心态,谁也说不准他会不会突然间——怎么说来着?——聊发少年狂。话说我就有一位叔叔,七十有六,每次几杯陈年波尔图下肚,就要跑到院子里爬树。

“听着,”我客气中又带了几分迫切,“我知道这是浪费您的宝贵时间,不过麻烦您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

“我知道个鬼。”

“也猜不出?”

“猜出个头。”

“那我还是从头说起吧。昨晚我上门的事,你总还记得吧?”

我说没敢忘。

“我当时以为小女在你屋子里,四处搜了一遍,但并不见人。”

我大度地摆摆手。

“孰能无过嘛。”

他点点头。

“正是。于是我就走了,伍斯特先生,你可知道我走之后遇到了什么事?我刚迈出花园,你们当地的警长就把我拦下了。他一脸狐疑的样子。”

我一挥雪茄,表示理解。

“非得管管沃尔斯不可,”我说,“那个害人精。但愿您没跟他客气。”

“没有的事,他不过是尽职办事。我报上姓名和住址,他一听说我是从游艇上过来的,就请我和他去警局走一趟。”

我大吃一惊。

“这么不要脸!你是说,他把你铐走了?”

“他不是拘捕我,而是请我去拘留所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