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十一月。尽管时间尚早,可我拐进朗爵斯路时,天已经黑了。父亲已经结束一天的营业,关掉店里的灯并拉下了卷帘门;但为了让我回家时不至于陷入一片漆黑,他没有关掉通往公寓台阶上的灯。透过门上的玻璃,灯光在潮湿的人行道上投射出大页书写纸大小的一片长方形区域。当我站在那片长方形区域,正要转动钥匙开门时,我看见了那封信。另外一个白色的长方形东西躺在往上数第五级台阶上,我不可能不发现它。

我关上门,像往常一样将钥匙放在贝利的《高级几何原理》后面。可怜的贝利。三十年里,没有人想要他写的这本灰色的厚书。有时候,我会好奇,他对自己的书成为书店钥匙的守卫会有什么样的看法。我认为他不会想到自己花了二十年写出的杰作将是这样的命运。

一封信。给我的。这可算是一件大事。带有四个硬角的信封中,塞着厚厚一叠,信封上的字迹一定给邮递员制造了不少麻烦。虽然那些花体大写字母和打圈的字母说明笔迹的风格是老式的,但我的第一印象却是这些字出自孩子之手。那些不平滑的笔画不是突然淡出就是重重地刻进纸里。拼出我名字的那几个字母写得一点也不流畅。字母之间分得很开——MARGARETLEA——又似乎跟前面的名字毫无关系。但是我不认识什么孩子。这时,我认为,信封上的字应该是出自一个残疾人之手。

这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昨天或前天,当我在忙碌时,一个不认识的人——一个陌生人,悄悄地、偷偷地——花工夫将我的名字写在这个信封上。究竟是谁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想着我?

不等脱掉外套和帽子,我便一屁股坐到台阶上开始读信。(在确保自己身处一个稳定的位置之前,我绝不会阅读。这样的习惯源于一次事故,七岁时,我坐在一堵高墙上读《水宝贝》,书中所描写的水下生活让我如此着迷,以至于我无意识地放松了肌肉。我没有被脑海中栩栩如生的水的浮力托起来,而是急速落到地上,摔晕过去。现在我仍能摸到自己刘海下面的疤痕。阅读也可能是危险的。)

我打开信,从里面拉出一叠纸,大概有五六张,每张纸上都是同样费劲的字迹。多亏了我的工作,我在阅读不容易辨认的字迹方面很有经验。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秘诀。它所需要的只是耐心和练习。还有培养内在洞察力的意愿。当你阅读一份被水、火、光照破坏或仅仅是历经岁月的损耗的手稿时,你的眼睛需要审视的不仅仅是字母的形状,还需要观察其他书写痕迹。运笔的速度。笔力。书写过程中的停顿和松懈。你必须放松。什么事情都不要想。直到你进入一种梦境,梦里你曾是一支划过上等纸张的笔,纸面上留下了你流出的点点墨迹。然后你就能读懂手稿了。你将领会作者的意图,他的思绪,他的犹豫,他的渴望和他的意思。一切都会一清二楚,仿佛当笔快速在纸上行进时,你正是照亮纸面的那束烛光。

这封信倒没有像某些手稿那样难读。信以简略的“李小姐”开头,那些象形文字迅速幻化为字符、单词和句子。

我读到的文字如下:

我曾接受《班伯里先驱报》的一次专访。这些天,我必须留意察看报上有没有登我的人物专访文章。他们给我派来了一个奇怪的家伙。实际上是一个男孩。他长得跟男人一样高,但还透着青春期的婴儿肥。他穿着一套西装,显得很笨拙。这是一套为老男人设计的丑陋的棕色西装。领子、剪裁和材质,全部都不合适。儿子从学校毕业开始第一份工作时,母亲或许会给他买一套这样的西装,因为她认为自己的孩子总会长大并适合穿这样的衣服。但是男孩子脱下校服后,并不会马上摆脱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