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记愧

多年来有件事总在心里,不知怎么处置。近日看《干校六记》,钱钟书先生在书前的小引中说,若就那次运动(当然是指“文革”)写回忆的话,一般群众大约都得写《记愧》。这话已触到我心里的那件事。钱先生却还没完,接着写道:“惭愧常使人健忘,亏心和丢脸的事总是不愿记起的事,因此也很容易在记忆的筛眼里走漏得一干二净。”我想,到了把那件事白纸黑字记录下来的时候了,以免岁月将其遗失。这样,也恰好有了篇名。

1974年夏天,双腿瘫痪已两年,我闲在家里没事做。老朋友们怕我寂寞常来看我,带书来,带新闻来,带新的朋友来。朋友的朋友很容易就都成了朋友,在一起什么都谈,尽管对时势的判断不全相同,对各种主义和思想的看法也不再能彻底一致。那年我二十三岁,单单活明白了一点:对任何错误乃至反动的东西,先要敢于正视,回避它掩盖它则是无能和理亏的表现。除此一点之外,如今想来是都可以作为记愧而录的。

先是朋友A带来了朋友B。不久,B带来三篇手抄本小说给我看。现在记得住标题的只有《普通的人》一篇。用今天的标准归类,它应该属于“伤痕文学”,应该说那是中国最早的“伤痕文学”。我看了很受震动,许久无言,然后真心相信它的艺术水平很高和它的思想太反动。这样的评判艺术作品的方法,那时很流行,现在少些了。B不同意我的看法,但我能找到的理论根据比他的多,也比他的现成而且有威力。

“中间人物论”呀,“写阴暗面”呀,“鼻涕和大粪什么时候都有”呀,“阶级立场”和“时代潮流”呀,等等,足令B无言以对或有话也不再说了。我自视不是人云亦云者流,马列的书本来读得不算少,辩论起来我又天生有几分机智,能为那些干瘪的概念找出更为通顺的理由,时而也让B陷入冥想。现在我知道,为一个给定的结论找理由是一件无论如何可以办到的事。B为人极宽厚,说到最后他光是笑了,然后问我能否把这些小说给复写几份。我也显出豁达,平息了额与颈上暴涨的血管,说这有什么不行?一来我反正闲得很,二来我相信真理总是真理,不会因为这样的小说的存在而不是真理了,存在的东西不让大家看到才是软弱或者理屈。我们一时都没想起世上还有公安局。

我便用了几个上午帮他抄那些小说。抄了一篇或者两篇的时候,我忽然抄不下去,笔下流出的字行与我的观念过于相悖,越抄心里越别扭起来,竟觉得像是自己在作那小说。心一惊,停一会儿,提醒自己。这不是我写的,我只是抄,况且我答应了朋友怎么能不抄完呢?于是又抄,于是又别扭又心惊,于是自己再提醒自己一回,于是……终于没有抄完,我给B写信去,如实说了我再不想抄下去的原因。B来了,一进门就笑,依然笑得宽厚,说那就算了吧,余下的他另想办法。我便把抄好的和没抄的都给他拿去。

不久就出事了。B把稿子存放在A处,朋友C从A处拿了那篇《普通的人》到学校里去看,被她的一个同学发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了。C立刻被隔离审问,那篇稿子也落在公安人员手里。我们听说了,先还只是为C着急,几个朋友一起商量怎么救她,怎么为她开脱罪责。想来想去,不仅想不出怎么救C,却想起了那稿子上全是我的笔迹。这时我还未及感到后果的严重,便并不坚决地充了一会儿英雄,我说干脆就说是我住院时从一个早已忘记了姓名的病友那儿抄来的吧。几个朋友都说不好,说公安局才不那么傻;我也就不坚持。几个朋友说先别急,等A和B来了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当然,最好的办法是眼前的祸事梦一样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