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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着毛毛细雨的西雅图散步,是我最爱做的事情之一。我不在乎雨打在身上,我喜欢雾气,喜欢小雨滴沾在我的口鼻与眼睫毛上的那种感觉。清新的空气顿时充满臭氧与负离子。虽然雨水有重量,会掩盖气味,但一阵毛毛雨反倒强化了嗅觉—雨会释放分子,活化气味,将它们透过空气传进我的鼻子。这就是我最爱西雅图这个地方的原因,连霹雳山赛车公园都比不上这里。这儿的夏天虽然非常干燥,但只要雨季一开始,天天都会下起我最爱的毛毛雨。

丹尼带我在小雨中散步,我尽情享受。伊芙才去世没几天,可是自从她死后,我一直觉得很压抑,透不过气来,大部分时间我都和丹尼坐在房子里,一再嗅闻着闷浊的空气。丹尼似乎也很希望有所改变。他不再穿牛仔裤、运动衫、黄色防水衣,反而套上深色休闲裤,在高领克什米尔毛衣外面罩了件黑色风衣。

我们向北走,从麦迪逊谷走到植物园。走过危险路段后—即那些没有人行道、车子超速行驶的路段,我们转入小径,丹尼松开我的狗链。

这就是我最爱的活动—奔跑,穿越最近未曾修整的湿草地,我的口鼻贴近地面,好让绿草和水珠覆盖我的脸。我想象自己是一台吸尘器,大口吸着所有的气味、所有的生命,以及一大片的夏日鲜草。这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在史班哥农场上,那里不下雨,可是有草原,也有田野,我可以跑来跑去。

那天我一直跑啊跑,丹尼则始终步履沉重。到了以往的折回点时,我们还是继续走。我们穿过陆桥,然后拐到芒特湖边。丹尼又给我系上狗链,然后我们走过一条宽点的路,来到一个新的公园。我也喜欢这个公园,不过它很不一样。

“因特拉肯。”丹尼松开我的链子时说。

因特拉肯—这个公园不是原野也不是平地,而是个曲折的山谷,被藤蔓、灌木与地被植物覆盖,高耸的树群与茂盛的树叶形成一片帷幕,真是美极了。丹尼沿着小径一路走去,我在山丘上跳上跳下。我一下子躲在低矮的灌木里,假装自己是秘密探员,一下子又尽力跑得飞快,穿越障碍,假装自己是电影里的掠食者,正在追捕某样东西,跟踪我的猎物。

我们在公园里晃了好久,丹尼走一步,我要跑五步,直到又累又渴。我们走出公园,来到一个很陌生的地方。丹尼到咖啡店给自己买杯咖啡,顺便帮我带了点水,水是用纸杯装的,我很难用嘴巴喝,不过已经让我很满足了。

我们继续上路。

我一直很喜欢活动和走路,尤其是和丹尼一起,他是我最喜欢的散步同伴,特别是在飘着毛毛雨时。但是我必须承认,当时我挺累的。我们已经出来两个多小时了。走了这么久的路,我想回家好好擦干身体,然后舒舒服服地睡个长觉。但是现在不能睡,我们继续走下去。

我们来到第十五大道,我终于认得路了,而且自愿者公园我也很熟。不过当我们进入湖景墓园时,我还是吓了一跳。我当然知道湖景墓园的重要性,不过从没去过那里。我看过一部关于李小龙的纪录片,那里正是他的长眠之地,他与儿子李国豪葬在一起。李国豪是个英年早逝的好演员,我十分替他惋惜,因为他是家族诅咒的牺牲者,而且他出演的最后一部电影叫《乌鸦》,这部片名不祥的倒霉电影改编自一本漫画书,但是那位作者显然并不知道乌鸦的真面目—不过这个话题留到以后再说吧。我们进入墓园,并没有去找李小龙和李国豪这两位优秀演员的坟墓,我们另有目标。顺着石子路往北走,沿着中间的山丘环绕而上,我们到了一个临时搭建的帐篷,里面聚集了许多人。

他们都穿着得体,没有帐篷挡雨的人则手持雨伞。我马上看到了卓伊。